当前位置

税收滞纳金的时间规定

问题描述

税收滞纳金的时间规定
1个回答

滞纳金的计算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但有如下两种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注意:(一)节假日是否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是与税款连带的,如果在确定应纳税款的纳税期限时,遇到了应该顺延的节假日,则从顺延期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但在税款滞纳期间内遇到节假日,不能从滞纳天数中扣除节假日天数。

(二)如何把握企业所得税的滞纳期限?根据现行所得税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性,实际工作中对于“预缴”和“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两个期限难于把握,理解不一,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63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宜在纳税人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后进行。

这种检查(包括汇算清缴期间的检查和汇算清缴结束后的检查)查补的税款,其滞纳金应从汇算清缴结束的次日起计算加收,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应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现行所得税政策下,纳税人滞纳企业所得税,应从年度结束后那个年度的 6月1日起开始加收滞纳金。综上所述,税款滞纳金都是滞纳天数乘与税额、和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计算的,也就是延期越久滞纳金也是越多的。

不过因为每月报税的时间是固定的,所以每逢节假日延误的话不需要交滞纳金,企业都是专人负责交税的,所以一般员工也不会耽误缴税费的,不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想必也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的。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