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在湖南工作3年后来到广东,在佛山工作2年,又在广州工作8年。听周围朋友热议养老金,他一查发现,自己在湖南、广东佛山等都有参保记录,他不解,自己能否在广州养老?在湖南的养老保险能不能转移过来?
根据现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随同转,多地就业接着算”。张先生在湖南省、佛山市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分别按照国家和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转移到广州。
如果张先生继续跳槽,又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或回到湖南就业,在广州的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转移。
工作人员介绍,要办理转移手续,张先生需向要转出的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湖南和佛山)社会保险机构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其次,张先生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要转入(广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好申请表。
之后的其他事情就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待办理完成,养老保险关系就可以接续了。
流动就业时,在原就业参保地离职后,可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参保凭证),在新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将参保缴费凭证(或参保凭证)和相关资料交给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联络办理,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转移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需要注意的是,省内转移的参保人视同缴费年限是由原参保地核定后建立视同缴费账户,转入地按转来的视同缴费账户和信息记录其视同缴费年限。
跨省转移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待遇领取地对其视同缴费年限进行核查认定。
像张先生这样多地参保,能否在广州养老?据介绍,张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并且在广东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参保地在广州,就可以在广州领取养老金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首先要按国家转移办法的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即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户籍所在地,如是,则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如不是,则按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确定:满10年的,在最后参保地领取;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个满10年的参保地领取,如果都没有满10年的,则转回户籍地领取。
其次,确定了我省为待遇领取地后,如累计缴费已满15年的,则在我省的最后参保地就是具体的待遇领取地。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非我省户籍的参保人在我省的最后参保缴费地办理继续缴费;我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如果在最后参保地累计缴费满5年的,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
法律分析:可以,但根据国家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一个才可以取现: 1、缴费本人死亡; 2、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 3、缴费本人移民。 一般符合上述情况的农村户口可以申请提取养老金,而城镇户口只能转移关系;养老保险当中的钱在正常情况下,不可以取出来自己使用,因为养老保险当中的钱是作为专款使用的,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故不能提前取出
法律分析: 1、本地查询 要老保险参保者可以到参保地所在的各区社保局养老保险经办处,提供相关证明,由办事处工作人员为您查询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明细。这种对于时间观念紧迫的人稍显有些浪费时间。 2、电话查询 参保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消费者可拨打12333,由语音提示来查询,不过需提供参保人的姓名、社保卡号、身份证号,电话还可以查询参保人的养老金明细等,此种方法较为方便。 3、上网查询 可在百-度找到参保地的
卡在外地不能用,本省异地医保卡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
一、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保为什么查不到因为单位缴纳的部分是划入养老保险统筹的,不划入个人账户,所以在社保养老保险系统上看不到,只能查询到个人缴纳部分。二、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三、养老保险的特点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实际就是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总额。企业单位所在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总的比例大约是28%。这28%当中,企业需要承担20%的缴费比例,个人需要承担8%的缴费比例。企业的这20%的缴费比例,是进入到统筹账户当中,个人承担的8%的缴费比例进入到个人账户养老金,当中去个人型举型账户养老金。实际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就是将来领到的退休金。这就是单位退休和个人购买养老
市民田先生:今天看《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要变了》一文,得知深圳市打算修改养老保险条例缴费标准,可能不再强制要求以员工实际工资总额来缴费,而以劳资双方协商为准。想咨询下,我是深户,曾经查询过每月的养老保险金额仅为391元,那么按照我每月工资5000元整,实际应该缴纳多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修改后,我的养老保险费会如何变动?假如公司继续按照每月391元这个金额缴纳的话合法吗?广东某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按照规
您好,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社保会处于停保或者欠费的状态,后期只要找到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补缴欠费社保,就能恢复正常,以前的社保算数。
问: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要计入工资总额吗?答:单位缴纳的部分不用计入工资总额,但是个人扣缴的部分应当计入工资总额。
广东省内养老保险转入广州办理流程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2、在广州市继续参保次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广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5、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6、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或从省内转移平台下载信息表且基金到账;7、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确认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一)转入条件在广州市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重复参保规定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可能存在同时在两个制度参保的情况。《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要予以清退,对重复领取待遇要进行**,最终只保留一种待遇。重复参保办理流程重复参保人员办理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时应当选择保留其中一个社会保险关系,同期其他的社会保险关系应予以**,**的社会保险关系部分,个人账户的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地,这部分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重复
1.银行卡被冻结以后那就是卡上资金被冻结,自然无法自动缴纳社保费用,在冻结期间,只能够拿身份证或者社保卡每月到社保中心柜台缴纳个人社保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个人,在未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所需资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看具体情况。凡是员工的,均应当缴纳保险
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 2.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 3.普遍性。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和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你好,个人名义交纳养老保险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本地户口,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或单位交纳社保;而非本地户口或农村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参保了。
养老保险在享有人去世后可以一次性领取,作为逝者遗产可以用于偿还生前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