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
一、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二、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三、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简称就是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缴纳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企业独自为员工缴纳的。五个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
国家强制规定给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
这个和我们公司操作是一样的所以我来帮你回答吧这样我们公司是直接在发工资的时候抵掉个人应缴的那部分社保费(也就是说领到手工资=公司给你定的工资金额--个人社保部分)然后用银行存款缴交公司和个人应缴的所有社保费其实道理是一样的这样一来你公司发给你工资金额少了,库存现金也就多了;而用银行付你的个人和公司承担的社保就多了结果一样的啊!!现金多的数额===银行存款少的数额希望你可以明白了
什么原因转移呢?公司注册地变更嘛?如是公司注册地变更导致社保地区转移,不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办了社保还算应届生。应届毕业生,与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无关。届生,主要指大学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根据该规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用人单位都应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订
一、人个账户的额度怎么算?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每年或者每月按时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但是具体如何划拨不是很清楚。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年龄段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不满35岁的按用人单位缴费的20%划入;35岁以上不满50岁的,按30%划入;50岁以上的,按40%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的8%划入个
作为自由职业者如何缴纳个人社保?职工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缴纳社保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单位代缴,二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下这两种方式。一、单位代交。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
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下面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个人缴纳社保的具体流程。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对于个人来说,如
主要为新车上牌,需要亲自到交管所办理,归纳一下一共有几项基础费用:1、缴纳购置税。车主需要到当地税务部门交纳新车购置税,不同地方的税率有所不同,一般是10%左右。2、为汽车上交强险。车主可以选择网上车险办理交强险,交强险的保险费用是全国 统一的,家用6座以下的汽车,第一年是950元。3、为汽车上牌照。车主先到检测部门进行车检,然后选号领号,领取驾驶证并进行登记,一般200元就够了。其实如果不算购买
你好,没有足额缴纳的可以要求单位补齐,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协商一下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你。
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失业保险金暂时不能领取,在员工再次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后可以继续再次领取,但是最长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不得累计超过两年。
1、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
1、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
你好,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我是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网站有敏感词屏蔽,如需咨询:点击[律师主页]或头像,在[律师简介]查看微信号。【加微信15502952521】帮你分析解答此次问题。
通常先签订购房合同,再交首付款的。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按揭购房签完合同后,待银行成功发放贷款后,就可以向开发商索取一份购房合同
法律分析:《劳动法》没有对企业内退进行规定。劳社部曾发布关于内退的一些规定如下:1、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2、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
你好可以进一步沟通可以以侵犯名誉权起诉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