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如下: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9)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诉决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还必须在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考虑适用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目的和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现以及一贯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在确实认为不起诉比起诉更为有利时,才能做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里需要指出,所谓“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起诉与否之间做出自主选择,因为证据不足属于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情况,因而不能提出起诉。在此意义上,所谓“可以”一词的表述并不准确,科学的含义是“应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即使最终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予起诉,但这也不能代表其没有构成犯罪。在我国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但通常不予起诉一般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阶段作出的,所以最终不予起诉也就不能认定其不构成犯罪,也有可能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而已。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三条如果某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第一百四十二条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四十条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如下: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
关于检察院什么情况下不起诉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
法律分析费用报销单在办理报销手续的情况下使用。费用报销单一般用于直接费用的报销,例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费等。费用报销单必须有相关人员的签字,是登记凭证的“自制原始凭证”。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
检察院以下情况下能够不起诉: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能够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
1、孕期:如果护士处于怀孕期间,那么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单位是不能给安排夜班的。2、身体健康情况不好:如果护士在职期间检查出患有相应的疾病,身体情况不好者,也是不应该安排夜班的。3、即将退休:如果护士即将退休,男的法定年龄为60岁,女的为50岁,单位也应该视情况不给安排夜班。
你好,有关上海什么情况要遗产税的问题,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对外售房过户: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缴纳个税及其余税: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
检察院不起诉的三种情形如下:(1)酌定不起诉。检察官应用起诉便宜主义而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2)法定不起诉。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3)存疑不起诉。即检察机关确认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胜诉可能时,作出不起诉决定。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是什么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
一、公积金贷款要不要提前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不要提前还款,应当视自身情况确定。如果手头闲钱较多,那么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毕竟提前还款可以比原定贷款计划少还许多利息。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同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想比,公积金提前还款没有手续费或违约金,相当于额外节省了一部分开支,所以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公积金提前还贷不失为一个省钱的好办法。如果有的购房者理财能力比较强,将资金拿去理财,会抓取更多的钱,比提前还款
继子在如下情况下没有继承权:1、继父父母依法立遗嘱,排除其继承遗产的;2、继父与继子女间没有的抚养关系,继子没有法定继承权;3、继子存丧失继承权的;4、其他法定情况。
【案例简介】去年,广东茂名信宜市12岁残障少女小文被性侵,且一年内两度被发现怀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年3月27日,茂名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赖某龙被判处无期徒刑,谢某应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中一名82岁老人虽承认侵犯过小文,但因证据不足,检方决定不予起诉。这位82岁的老人刘某某住在离小文家100多米的地方,在小文第1次被发现怀孕之后,这名老人也承认自己性侵过小文。《不起诉
检察院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因为证据还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或者是行为人的行为犯罪程度轻微并且有悔罪的表现,或者是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对行为人减轻处罚的,检察院都可以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相对不起诉的对象,实际上是行为已经达到了应当受到法律处罚,但是有其他法定情节,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1、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2、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包庇罪在什么情况下免于起诉包庇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免于起诉。包庇罪属于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法律上在什么情况下,属于知情不报与包庇罪犯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
一、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律义务。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简单的说没有认定书保险公司可以不赔,没有发生事故责任书保险公司没有办法确定他们要赔多少,保险公司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为了理赔。如果你是负全责的,保险公司就全赔,如果不是你全责,那么保险公司需要按责任认定的比例来理赔.其实你的情况也很奇怪按道理来说交警肯定是会到的.如果因为交警队的失职使你失去理赔款,你可以投诉交警队.还有保险法有规定财产保险是不能让被保险人获利的,也就是理赔款不能高出实际损失,你
一、左拐什么情况下不是全责?左转撞直行一定全责吗左拐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全责的情况有许多,首先就是在机动车驾驶过程中,车辆在除了在直行车道外的车道上直行时左拐不是全责。其次就是直行车辆在红灯时通行,遇到了左拐车辆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左拐就不是全责。第三种情况就是直行车辆违反指示标志通行的情况下遇到左拐车辆并且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左拐就不需要负全责。第四种情况就是直行车辆超速通过路口,并且与左拐车辆发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等情况不适用速裁程序。一、在什么情况下不适用速裁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撤销权的行使也不是没有约束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