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人挪用了一位朋友投资的资金,亏损了一部分,用于还债了一部分、现在签署了还款协议,属于犯罪吗。

问题描述

本人挪用了一位朋友投资的资金,亏损了一部分,用于还债了一部分、现在签署了还款协议,属于犯罪吗。
1个回答

挪用资金后补交的,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构成犯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行为,一旦既遂就构成该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问题

大家都在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