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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户主加名字可以吗,需要户主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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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户主加名字可以吗,需要户主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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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户主加名字是可以的,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复印件、缴纳相关费用等等。加名字是需要户主同意的,并且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才可以。

  一、房产证户主加名字可以吗   房产证户主加名字可以的,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加名”不只是在房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共有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无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1.带好三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二、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户主同意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征得户主的同意,即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提醒您,在已经缴纳房屋全款的房产证上加自己子女、父母的名字,需要得到房产证上户主的同意,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证加名字申请并缴纳手续费即可。

如果房屋还没有还清贷款,需要先办理好抵押变更手续。  三、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本人到场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本人到场。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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