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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两个人名字卖房时候需要双方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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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两个人名字卖房时候需要双方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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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屋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原则上一方不能进行擅自处分。那么房产证两个人名字卖房时候需要双方签字吗?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卖房合同需要两个人都签字吗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的情况包括:

  (一)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

  (二)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

  (三)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

  二、房屋共有人出卖房屋是否有效  (一)如果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他房屋共有人利益的情形,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二)出卖人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法定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对转让行为予以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三)出卖人擅自转让法定共有房屋,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对转让房屋享有代理权,或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构成表见代理,出卖人或其他房屋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其他共有人是否有过错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

  (四)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信赖作为权利外观的不动产登记,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其他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三、房屋证上两个名字不动产权证是两本吗  如果房屋属于两人共有房产的,其不动产权证是两本。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产证两个人名字卖房时候需要双方签字吗的法律知识。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两个人名字卖房时候需要双方签字,不过也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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