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不想当任法定代表人,怎么办?

问题描述

不想当任法定代表人,怎么办?
1个回答

导读:有些企业法定代表人并非是实际控制人,更不是股东,可能是公司部门经理或员工或家属,当法定代表人离开公司后,公司一直未变更法定代表人,导致原法定代表人承担隐形 的法律风险,甚至被列为失信人,无法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

不想当法定代表人,怎么办?一、法定人表人是股东,仍在公司就职,不想当,怎么办?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任命方式进行任命的,此时需要查阅公司章程如何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是由公司股东决定并任命,因此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由公司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再向工商部门变更法定代表人。

  不想当法定代表人的,需要其股权达到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股东大会未形成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定怎么办?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的诉讼解决。

二、向董事长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该途径适用公司章程约定由公司董事长任命法定代表人,当法定代表人辞去其职务时,董事长不作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行再诉讼。

一、法定人表人非股东,已离职,不想当,怎么办?一、以侵犯法定代表人姓名权、名誉权、信用权为由,起诉变更法定代表人。

  该途径是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6)新28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否定。

法院认为,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二、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本案原告王某欲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先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法院不能强制公司作出决议变更法人,故原告要求变更法人的诉讼请求本院难以支持。

二、起诉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该途径一波三折,一审法定裁定不予受理,二审支持一审裁定,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提审并作出再审裁定:指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最终结果如何,有待关注。

一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新28民初25号民事裁定书

法院认为:本案中起诉人王某诉请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确认公司行为与其无关的诉求,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先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再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法院不能强制公司作出决议变更法人,故起诉人要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确认公司行为与其无关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起诉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不予受理。

二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新民终392号民事裁定书

法院认为:王某在本案中要求曹永刚履行变更赛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诉讼请求与其在(2016)新28民初84号案件中提出的要求曹永刚立即办理注销其所担任的赛瑞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的诉讼请求实质相同,属于重复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股东会决议的履行问题属于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问题,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人民法院不能强制履行股东会决议。

因此,对于王某要求赛瑞公司履行《巴州赛瑞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88号民事裁定书

本院认为,根据王某所称其自2011年5月30日即已从赛瑞公司离职,至今已近9年,足见赛瑞公司并无自行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意愿。

因王某并非赛瑞公司股东,其亦无法通过召集股东会等公司自治途径,就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后作出决议。若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王某的起诉,则王某因此所承受的法律风险将持续存在,而无任何救济途径王某对赛瑞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诉讼请求具有诉的利益,该纠纷系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一、二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王某该项诉讼请求,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