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7日”的由来
侦查阶段在整个刑事案件中是确定犯罪嫌疑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关键时期,也是后面各个流程的基础,所以说,侦查阶段对于整个刑事案件至关重要,而侦查阶段最为关键的期间就是拘留期。
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所以,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日。
到期后处理:逮捕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37日黄金辩护期的由来。
二、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心理状态
(一)焦虑,不知所措型
自己的亲人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了,作为亲属心情都会非常焦虑,不知道该干什么,这主要是对刑事法律法规不熟悉、对自己亲人未来不可预期造成的。
(二)沉着,需求帮助型
知识和阅历比较丰富的犯罪嫌疑人亲属,会沉着应对,并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在现实中这一类属于比较少的,也正是这一少部分人,由于第一时间让律师介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三)拖延,观望等待型
这一类型的人,在遇到亲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会第一时间寻求帮助,大多数人都会去咨询律师,律师根据嫌疑人亲属的描述,给与法律上的解答,但对于是否委托律师犹豫不定,等下定决心委托律师介入案件时,已经过了“黄金辩护期”,这一类型是现实中最多见的,这类案件,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与第二类案件时无法比拟的,具体原因见本文“第三部分”。
(四)投机,侥幸心理型
这一部分人秉持“律师无用论”,认为找熟人打听打听案件情况,托熟人帮帮忙就可以搞定,殊不知违法成本的加大,在现在的政治环境和司法制度,熟人和关系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等到明白时,大多为时已晚。
见过许多被告的家属,要求上诉的,现实中刑事案件二审的改判率是凤毛麟角,最后的苦果还要自己的亲人承受。
综上,亲属涉嫌刑事犯罪后,由其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案件,才能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为案件后期的辩护打好基础,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三、重视“37日黄金辩护期”的重要意义
(一)为后期的辩护打好基础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侦察机关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而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在现实中由于普通公民对公权力由其公安机关的敬畏心理,加之人身自由收到限制,内心会极度恐慌,有时会做出一些不符合事实且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在笔录签字时,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不会仔细阅读,一旦形成稳定的供述,就会成为定案的依据,会对自己造成极为不利的后果,在拘留的最长期限37日内,侦察机关要依据收集到的证据,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一旦检察院批捕后,案件结果无罪的可能性极为渺茫,这是因为
一、只要拘留在规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变更为不羁押的强制措施,即使最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宣告无罪也不存在国家赔偿的情况,而检察院一旦批准逮捕,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检察院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二、检察院机构改革,实行逮诉合一,也就是说检察院批捕的检察官就是案件的公诉人,批捕后检察官内心基本确认,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根据“定向思维”原则,辩护人的无罪意见被采纳的几率将大大降低。
(二)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被刑事拘留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三)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
根据会见的情况,向侦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侦察机关对于构成犯罪的证据会非常重视,但律师由于执业要求和习惯,对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会特别敏感,会从会见的情况捕捉犯罪嫌疑人无罪和罪轻的信息,再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及时向侦察机关提交,现行司法机关的错案追究制度都十分严格,对于律师的法律意见,司法机关都会比较重视,在案件后期的办理中会充分考虑。
(四)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前文所述,一旦批准逮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几率将大大降低,所以在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间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往往会取得良好的效果,主要采取两种方法,
一、向侦察机关申请,
二、向批准逮捕的机关提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办案经验,第二种方法的效果要优于第一种,这是因为,侦察机关该补而没有申请逮捕,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串供的要承担责任,而不该捕的申请逮捕了,检察院也批捕了,最终被告人被宣告无罪,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检察院,所以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倾向于申请逮捕,检察院则不同,在批捕时会更为慎重,所以在自己办理的案件中,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都会向检察院提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也取得良好的效果。退一步说,等于律师提前向审查起诉机关提出了法律意见,在后期的案件办理中也会成功避免了审查起诉机关先入为主的现象。
(五)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人文关怀,平复其恐惧心理,使其正确面对
一个人当自由被剥夺后,内心是身份恐惧的,所以自己在办案过程中第一次会见,都会给犯罪嫌疑人做心理疏导,并且也会把家人的问候详细向其传达,消除其恐惧心理。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刑事案件为什么注重“黄金37天”,请律师和不请律师有哪些区别。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可达30天,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限是7天,因此,刑事拘留的30天加上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就是刑辩“黄金37天”。很多家属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聘请辩护律师没有必要,律师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只是被动等待侦查机关的消息。但实践证明,家属的认识是有误的,如果刑事
对当事人所提出的实名举报的答复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情况复杂的情况下,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个月左右。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于被拘留的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最长30日内报请人
预审大队,是侦查机关内部机构,负责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预审。先由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然后是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南大碎尸案过追诉期了吗,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南大碎尸案没有追诉时效限制追诉时效是指按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其中,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尽管的确有“20年追诉期”的相关规定,但对“南大碎尸案”并不适用。一起命案发生后
您好 您这边是什么情况 可以说下
刑事案件查封冻结规定有:在侦查工作中需要冻结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三条 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
具体案由?受害人是伤残还是死亡?如果是伤残具体几级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0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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