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代理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明杰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上诉人陈某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被上诉人与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的二审代理人,通过代理期间对案件的了解,结合庭审情况,现发表代理意义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
上诉人在上诉状中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在庭审中称一审判决中只提到被上诉人共给付上诉人170000元,而未说明该款是房款的理由是毫无意义的,该款项当然是房款或与购房有关的其他款项。
据此就认定一审认定事实错误毫无道理。另外,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房产交易已经完成,房产已顺利过户到被上诉人名下,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过户也有明确约定,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确定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所有是正确的。
二、上诉人称其与被上诉人没有就土地使用权进行约定是错误的,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由此可见,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因被上诉人没有将应将缴纳税款的票据交给上诉人,所以其也就没有为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这个抗辩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双方在合同仅仅约定了所有税款由乙方(即被上诉人)缴纳,并未有约定将何种缴纳凭证以任何方式交付给上诉人。而且税款由被上诉人缴纳,缴税凭证当然应由被上诉人持有以证明其依照国家政策缴纳过税款。
其次,上诉人因为被上诉人没有将缴税凭证交付为理由拒绝协助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其抗辩理由不成立,是明显的违约行为。
四、上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履次指陈被上诉人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修改房价款,有偷税行为的指责没有任何根据,也是对被上诉人的恶意中伤,并且这也不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属于法庭审理的内容。
在一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也承认被上诉人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签字是自己亲笔,但称对合同内容并不知情不符合常理,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该合同。
另外,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该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上诉人应否协助被上诉人办理相关手续,并不是已成为历史的合同签订的细节和其他的旁枝错节。
五、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应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并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维护被上诉人合法权益。
以上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谢谢。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本案被告杨XX托,并受XXXX律师事务所指派,今天依法出庭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查阅了本案有关全部案卷材料,并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
现本代理人就结合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借条和欠条有明显的法律区别
在我们日常来往中,很多人可能认为借条与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不然,对两者之间是有明显的法律区别的。
1、内涵不同
借条与欠条均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但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而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我们也可以认为: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建筑工程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511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则出借人的债权也将丧失胜诉权。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
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基此,债权人面临的诉讼风险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二、被告对原告诉请事实的抗辩,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欠条数额应认定为人民币18000元,而不是45910元。
1、据杨XX证实,凌XX生前即在2008年6月22日,在XX县XX镇XXX餐厅凡与原告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现金支付)。
当天,给原告写下一张18000元的欠条。由于原告没有将2008年6月20日结算了并作废的欠条(28910元)带来,且原告也答应会过两天将结算作废的欠条拿回给凌XX。
2、凌XX生前患病期间,对其妻子,儿子也作了交代,多次说到只欠原告18000元欠款。从来没有提及2008年6月20日欠原告28910元的事。
3、凌XX生前患病于2008年9月入住和平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原告曾几次到凌XX病房追索欠款,没有提及当时2008年6月20日的那张欠条和数额(28910元)。
每次原告陈述和追索都说欠其18000元,凌XX、凌XX父子也作了认可,凌XX并表示愿意为其父偿还原告18000元。
4、凌XX去世后,原告才对凌XX的家属说起家里还有一张28910元的欠条,其家属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5、凌XX的家属对原告出具的凌XX去世前书写的2008年6月20日欠原告28910元的欠条,是否客观、真实,当时也不得而知,之前,并没有听说过,后来据杨XX证实,才知道凌XX去世前已经结算清楚了的。
三、被告提交的证据和证人证言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符合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充分证明了凌XX已经与原告结算清楚的欠款事实。
1、被告所提供的间接证据必是客观真实。每个间接证据都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每个间接证据本身真实可靠。如原告多次陈述追索的欠款18000元,就是原告的客观、真实的意思表示。
2、本案的间接证据完全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这是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的前提条件。本案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完全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
3、本案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完全协调一致。所有间接证据要环环相扣,协调统一,互相印证,结合起来必须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在这个证据体系中,各个证据都能互相一致,没有矛盾,不会脱节,具有确定的证明效力。
4、本案客观、真实、准确可靠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证明一个唯一的事实,就是2008年6月20日的那张28910元的欠条,已经结算清楚,不能再认定为凌XX的个人欠款,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四、假如凌XX生前2008年6月20日所欠原告28910元的欠条是客观、真实的,即便是没有结算,也只能是凌XX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l)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为2008年6月20日的那张28910元的欠条,应视为凌XX未经其妻子(被告)同意的,且也没有收入,也完全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审判长,审判员,本代理人希望合议庭在审理本案民间借贷纠纷时,在审查、判断相关证据效力的高低,去伪存真。在具体审查证据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和质证、认证规则综合考量。
尽管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但是,必须注意的是,适用该规则的前提是数个证据证明同一事实,而本案中双方提供的证据证明的是不同的事实,因此,不能简单的否定间接证据的证明力。
与此同时,民间借贷案件往往由于借贷双方当事人本就相识或相熟,在借贷关系发生时没有形成相关的书证等直接证据,当事人就会提供很多相关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间接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对这些间接证据的判断、分析和认定,《证据规则》第73条第1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被告已尽到了举证义务,被告所提交的证据相互印证,能够证明被告主张的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此恳请合议庭支持被告的合理主张,驳回原告无理的诉讼请求,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以上代理意见,望合议庭庭采纳。
代理律师:XXX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以上就是关于二审代理词的相关范文的介绍,如果您需要书写二审代理词的可以按照上文中的相关规定,再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书写。
上文中还给您介绍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若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当遇到离婚案件时,代理离婚案件参加庭审势必需要准备离婚代理词,由于当事人实际情况的不同,因此也会导致离婚代理词范文的不同,下面小编将为您提供一份离婚代理词范本帮助您进行参考。 离婚代理词范本如下: 尊敬的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
审判员: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高______与刘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根据刚才庭审的调查情况,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属于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依法应判决离婚。原、被告双方系经人介绍相识,因家人不断催促,原告无奈与被告匆匆
聚众斗殴罪二审辩护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 浙江**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一审被告人)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他的辩护人,为其被指控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二审进行辩护。 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量刑畸重。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考虑、采纳。上诉人在此事件中,既不是首要分子,也非积极参与者,也未持械斗殴,根据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按照法律规定不应被判处二年零6个月的
尊敬的审判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__________诉被告____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1.原告________某与被告____________无婚姻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本案当事人赵某某女士的委托和特别授权,指派王*香律师担任被告诉讼代理人。在查阅案卷基础上,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交还房屋”应以腾退房屋和交还钥匙为标准,被告已经如期交还房屋,根本不存在违约行为。 本案中,原告提起诉讼的理由是“被告违约”,“违约行为”具体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有关代理权的规定,根据本案原告________(以下简称“原告”)的委托,由我们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本案一审诉讼活动。现根据庭审中双方举证质证的情况,并针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向法庭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以便法庭在评议本案时兼听则明。 一、 原告与被告________确为劳动关系。 二、 原告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均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词样本怎么写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词审判长:我受被告xxx委托,参加xxx与xxx市xx水利水电建安工程队、xxx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通过庭审调查,结合本案事实,本案存在三个方面焦点问题:一、本案侵权责任问题。二、本案赔偿适用标准问题。三、第三方侵权责任问题。现就以上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本案侵权责任问题。(一) 我们认为本案原告xxx存在重大过失,原告承担事故的主要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定信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刘XX的委托,指派袁英范律师担任其与XX县XX镇XX村辽庄组二审案件的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结合本案庭审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特依法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看,一审判决错误的将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款混为一谈,将法律明确规定应由上诉人所得的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交由
代理词(继承纠纷相关)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就班1、班2、班3及周某某与班4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接受班1、班2、班3及周某某的委托,特指派甘巍宏律师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们听取了班1、班2、班3及周某某对本案相关情况的口述,查阅了班1、班2、班3及周某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对本案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现就本案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一、由被告于2012年10月11日故意单方制作
聚众斗殴罪是最常见的一种犯罪,一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为了报复他人,或者抢地盘等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那么,聚众斗殴罪该如何辩护?下面为大家整理一份聚众斗殴罪辩护词范本,供大家参考。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 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刘**父亲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刘**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
我国《交通法》规定,严不严重都构造不成判死刑这么严重的惩罚,判死刑是按照 当事人肇事的目的是故意杀人的或者故意伤害的,才有可能判处死刑。那么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二审辩护词如何书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并大家提供一份交通肇事罪二审辩护词范本,供大家参考。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张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律师依法参加本案诉讼,经过认真调查和分析,我认为,原告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长期拨打原告所在单位办公电话捏造原告虚假事实,向原告单位信访接待中心、国家信访部门、纪委、监察部门捏造虚假事实,以被告名义进行所谓的检举控告,在网络上大肆散发各种不实言论的行为,
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在一些情况下,是要求写代理书的,并且我们对于代理书的格式以及需要表达的内容都是有具体的要求,一篇优秀的代理词是得有首部,正文以及尾部的,所以说一篇优秀的交通事故代理词到底有哪些?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进行优秀的交通事故代理词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优秀的交通事故代理词 交通事故代理词需要有: 1.首部。 (1)注明文书
尊敬的审判员: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A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现结合本案事实及今天的庭审,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告A与被告B民间借贷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2017年5月22日,被告以项目投资为由向原告借款20万元(原告从帐号尾数2005的招行卡借出),被告未向原告出具借条;2018年12月14日,被告分四笔向原告还款20万元,同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20万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因为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往往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那么你知道根本违约解除合同代理词怎么写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根本违约解除合同代理词 审判长: 浙江****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本人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根据出庭前对案情和证据的了解,刚才又参与了法庭调查,现发表代理词如
一、代理词什么时候提交 开庭了就可以提交;如果没有找律师,就自己写,自己交,最好在开庭后提交。 如果是原告的话起诉的时候就由律师代写了,是被告的话法院的传票里会有提交时间的,只要委托了律师这个事情你就不用管了,只要接到法院的东西之后及时和你的律师联系就是了。 二、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词是指诉讼代理人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在当事人的授
离婚财产分割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省XX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XX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被告XX的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针对原告方诉讼请求的第一项内容答辩二点如下意见: 第一、关于154000元的财产补偿,实质上是一种赠予性质的财产,依法可撤销赠。理由: (1)原、被告于2007年4月4日所签的《离婚协议书》中第二项的财产分割,一共有两段文
代理词,也称代理意见,是诉讼代理人(一般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庭审过程中使用或者在庭审后向法庭提交的非正式文书。 如果代理人选择在庭审过程中使用,代理词于代理人而言,就是代理人根据庭审程序要求为求更准确全面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事先做好的备忘录。 如果庭审后向法庭提交,代理人考虑的是,诉讼进程中,因案件争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囿于庭审时间,在庭审中的应对可能相对仓促。 代理人在注意及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具有流氓的动机,那么,寻衅滋事罪该如何写辩护词?下面为大家整理一份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范本,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重庆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XX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真阅读了本案材料,依法参加了今天的法庭审理。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XX犯寻衅滋事罪罪名是没有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