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自建房的分割,往往是个难题。根据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相关规定,我国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农村宅基地及地上自建房的分割相较于城市商品房的分割,更为复杂。
一、当前司法实践中对离婚时共有的农村宅基地及自建房的处理。
首先区分该宅基地和房产系家庭共有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处理中,如果法院认为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分割,告知当事人,在判决离婚以后(共有基础丧失),另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进行分家析产;
如法院认为该宅基地和自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分割。
二、在离婚后分家析产诉讼中,认定家庭共有财产的范围和共有人。
离婚后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认定共有人的范围和认定共有财产的范围是关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强烈的身份属性,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的现实生活情况、家庭成员户口状况,以及房屋新建、翻建、改扩建、房屋修建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等情况。
家庭共有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认定时应当区分哪些是合法建筑,哪些是非法建筑,非法建筑不应当包含在内;应当考虑是否分家、是否有独立的宅基地等;
共有人的认定,应考虑该家庭成员在该宅基地上是否享有权益,根据建设、出资、出力、居住等因素综合认定;
三、离婚后共有农村宅基地及自建房的分割方案。分割时,根据共有人所占份额进行分割。从既方便居住,又能保障家庭成员的宅基地权益角度出发,尽可能对可分割的房产进行。
宅基地房屋有别于城镇商品房,我国宅基地制度系为保障农村居民居住权而设立,具有强烈的身份属性和宅基地的唯一性,在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折价补偿的前提下,不适宜于折价补偿。
如单纯进行折价经济补偿,则该共有人在丧失讼争房屋所有权后,即丧失了保障其居住权利的宅基地权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又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对比经济补偿和实物分割后造成的不良影响,显然实物分割更能体现对共有人的居住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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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首先业主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这时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申请表格,填写完整之后交给村委会,村委会经过审核,并且签字盖章,然后再提交给乡建办,到时他们会派相关的工作人员来实地进行检查,如果符合建房要求的,会同意建房,然后你只需要去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完申请表之后,递交给乡建办,签字同意后就会交给乡主管领导,他们签字同意并且盖章之后,会将相关的材料交给县规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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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
农村助手办理房产证,首先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为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经过批准,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子得先买房后办证的办理方式,在农村自建房,想要办理房产证,先要提出需求,经过相关的部门同意之后才可以建房并且取得房产证。一、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条件:办理人一定要是本仙的居民,名下只有一处住所,户籍地点是本村,的确有建造房子必要的农户。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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