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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A在上海做家政行业的2018年9月底进入一个平台轻喜到家家政公司我现在请求你们我要怎么才能保护我的权益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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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A在上海做家政行业的2018年9月底进入一个平台轻喜到家家政公司我现在请求你们我要怎么才能保护我的权益不受伤害
1个回答

如果你是受家政公司的委派从事家政服务时受伤,应属于工伤。如果你是经公司介绍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则不属于工伤,但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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