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原中标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完毕,也就无法重新开标招标了,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了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到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围标串标的处罚: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内容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
不服法院判决,已过申请再审期,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问:我是某民间借贷案件的借款人赵某某,我借了别人300多万,但我知道对方实际是职业放贷人,他借款给我时就跟我说钱不是他的,也是从别人处筹集回来的,也有资金成本。后来我还不起本息被他起诉了,我当庭向法官提出原告是职业放贷人而且出借的款项不是自有资金,但法官没仔细审查这些事实就判我败诉了。我能以法官没有审查出借人是否为职业放贷人、借款是否为自有资金为由,要求再审吗?但我没有实质性证据,这样再审能有希望
一、对国务院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哪儿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通常实行“自我管辖”,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中华人民
在公司注册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也就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到,一般不能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如果在起诉的同时将股东列为被告,一般法院不会支持。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存在与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比如经常代公司代收代付,股东使用公司资金不作财务记载等使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的行为,此时,可以将股东列为被告,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如果注册资本未实缴的股东,列为
一、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二、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2、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
你好,如果对交通事故后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首先,如果对交警适用处理事故程序有异议,可及时向交警部门提出或投诉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所谓简易程序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由一名交警处理即可。其次,相对而言普通程序更为麻烦,故交警部门可能存在将本不应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表面上看简易程序与
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对其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要仔细研究。对正确的要予以考虑、采纳,对错误的要予以指出、驳回。
一、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二、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2、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
土地征收拆迁案件本身就很复杂,涉及的利益巨大,在网上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建议你带资料当面咨询律师。本人办过几个拆迁案件,在这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可以到所当面咨询。
136-3130-6506(微信同号)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律师在侦查阶段应当重视与侦查机关沟通的重要性。第一,律师一般应在首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向侦查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如果会见时间紧迫则应在会见后及时向侦查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并与侦查人员就案情进行沟通。实践中,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除“三类案件”之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侦查机关许可,所以有些律师认为没有必要去见侦查人员,不注重与侦查人员
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
导读:复议申请虽然只是征收维权中的一个步骤、方式,但整个征收维权确是通过这样的一个又一个法律程序的提起所环环相扣产生作用的。故此,任何一个救济渠道都不应被轻易堵死或放弃,救济渠道越宽广、稳定,则被征地农民获取公平、合理补偿安置的机会就越大……
“跟最高法判例学拆迁补偿系列之”三十四 跟最高法判例,学拆迁补偿,听顺华律师来分享,大家好!我是拆迁律师李顺华,本期跟大家分享的是,最高法典型拆迁判例系列之三十四,对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家住辽宁大连的鲍先生是靠土地为生的农民,但随着城市扩张,其土地被征收,而且据了解,地方政府没有取得征地手续,属于违法征地,于是鲍先生在律师指导下向辽宁省国土厅申请查处违法征收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有错,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申请后,交管部门会作出符合决定如果确有错误,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一)事实不清的;(二)主要证据不足的;(三)适用法律错误的;(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可以直接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过,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决裁定不服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