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一直是民事纠纷案件中的重点问题,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有效的证明案件事实,支撑自己的诉讼请求,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被法院采信。
一些当事人在咨询时曾问道,案件审结后自己又拿到了新证据,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够申请再审?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在本文中就上述问题做出了总结。
当事人在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法院后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进行法庭辩论后,法院出具判决书。但有时候证据会在法院做出判决后才拿到或者被发现,当事人仍旧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
针对在一审或者二审期间发现的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时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
“再审申请人证明其提交的新的证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逾期提供证据的理由成立:
(一)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
(二)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
(三)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的。”
杨志峥律师提示,当事人在二审判决作出后,才发现新证据的,只要新证据足以推翻判决或者裁定的,都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情况一般都是原判决或者裁定没有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发现新证据后应当着重判断该证据的证明力是否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者裁定,否则申请再审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当事人申请再审被法院裁定驳回的,若发现新证据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同样也可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申请再审。总而言之,诉讼过程讲求证据,只要有新证据的证明力度足以达到推翻原判决、裁定的,都可以重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司法实践对新证据的界定十分严格,当遇到这方面的问题时,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制定最合理的维权方案。
裁判要旨再审审查中,对于“新证据”[1]的认定应较一、二审更为严格,进行实质审查:即是否足以推翻原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或裁判结果,再结合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的主观过错,予以判断。当事人在裁判生效六个月后以“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结合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证据”的时间,判断有无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案例介绍张某系A公司的股东。2014年10月16日、2015年5月30日,张某分别以A公司经办人名义
可以。 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有: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
如果已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不能申请五保
副处级以上(女)延迟到60岁退休,文件中同时说明,女副处干部满55周岁后可以打申请退前退休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新证据可重新认定。有新证据后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作出责任认定的交管部门申请复核,或直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上一级交管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重新调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
如果出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请再审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
【 法律意见】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一般不予受理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当事人是可以对于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如果对已生效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需要向法院提供再审申请书和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再审中申请撤诉,经再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具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第四百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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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等
这个没有啥用处,如果想离婚就可以协商解决,能够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一般情况下不到非离不可的情况下还是考虑是否挽救婚姻。
如果是撤诉或者驳回起诉,可以重新起诉,但如果是判决结案,就不能再次起诉,只能申请再审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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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资料已经全部递交高级法院,中院来电征询当事人,再审申请已收到!现在中级法院发了一释明函,再审申请人以信函方式表达不接受服判息诉!请问接下来只要再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吗?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1)由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24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职业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再审被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职业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申请再审的事由: 再审申请人
证据可以开庭时提交,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员工在机械厂工作,长期接触噪音,离职后发现有噪声聋,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有没有赔偿责任?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案情简介】杨某是某机械厂的员工,自2011年入职,职位是厂里的师傅。2018年3月,杨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后杨某感觉多年来在工厂工作,导致听力大不如前,于2018年5月8日被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测出疑似噪声聋。后杨某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认定杨某的伤害属于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