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膝关节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可以评残吗?
——10年行业经验资深律师亲办案例告诉您答案
典型案例
案由: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机动车方全责,伤者无责。
争议焦点:左膝关节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等伤情能否评上伤残等级,将直接影响该案件最终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额。
鉴定结果:十级伤残
办案结果:姚律师帮助伤者老王获得了21.5万元赔偿款。
一、案情简介:
2017年9月28日老王骑电动自行车在武清区清源路附近被杨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后老王被送往天津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其主要伤情为左膝开放性损伤、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Ⅱ度、左膝关节后交叉韧带Ⅲ度、左膝关半月板损伤、滑膜炎。
老王住院期间多次要求肇事司机杨某垫付医疗费,但是杨某认为其车已经在大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全险,所有医疗费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不同意垫付。
老王无奈自行垫付医疗费住院治疗。
二、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
老王出院后待伤情稳定欲找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审核老王住院病历材料后,认为老王伤情无法达到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只同意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9万余元。
老王并未放弃,其通过网络查询和相关咨询得知其自身伤情能否评上伤残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若后期恢复影响功能则可评残,便可额外获得伤残赔偿金等赔偿款10万余元。
后老王就近寻找一家鉴定机构进行咨询,该鉴定机构审查其诊断证明材料后告诉老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鉴定标准相关规定:“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副韧带撕裂伤经受伤治疗后,影响功能”,才能评十级伤残。
老王的伤情只有“左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损伤”,而没有“副韧带撕裂伤”不符合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建议老王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三、办案经过:
正常理赔既已无法实现,老王最后决定委托律师诉讼索赔。后
其朋友向老王推荐姚律师,老王又上网查询了解到姚律师有10年律师工作经验,特别擅长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办案能力和口碑都不错,于是决定向姚律师寻求帮助。
姚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三人律师小组,分工合作团队办案。指导老王积极准备各项诉讼材料,召开律师会议,研判案情制定了应诉方案。
姚律师从指导老王复查、帮助准备各项诉讼材料开始,很快代理老王起诉到法院并申请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过程中姚律师团队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与法院及鉴定机构沟通,最后鉴定机构给法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老王的伤情致残存在比照最相似鉴定标准的条款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四、办案结果:
经过姚律师团队的努力,保险公司在法院调解下同意按照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15000元。
老王及其家属对姚律师团队办案能力和专业细致的执业态度予以高度评价,给姚律师赠送了锦旗表示感谢。
交通事故导致膝关节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可以评残吗?——10年行业经验资深律师亲办案例告诉您答案 典型案例案由: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动车方全责,伤者无责。争议焦点:左膝关节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等伤情能否评上伤残等级,将直接影响该案件最终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额。鉴定结果:十级伤残办案结果:姚律师帮助伤者老王获得了21.5万元赔偿款。一、案情简介:2017年9月28日老王骑电动自行车在武清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侧副韧带撕裂伤经手术治疗后,影响功能;构成十级伤残。但是一般要求有三联征即半月半损伤,侧副韧带损伤,交叉韧带损伤同时存在,经手术治疗,影响功能。或者半月板损伤侧副韧带损伤伴有严重的胫骨平台骨折手术后也有可能够十级残。或者有可能依据下肢(踝关节除外)关节功能丧失25%评为十级残。
如果符合工伤条件而单位在30日内没有申请的,个人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
没有影响。从政治审查的角度来讲,亲人当中有犯过罪的,如果是类似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等等有一定政治性的犯罪,可能会有影响。但是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也就是说本身的恶性很小,不会对子女的政审产生影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三)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
1、膝关节韧带断了,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结合具体的治疗和恢复情况,约可以评上九级或者十级伤残的。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九级: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伤残鉴定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在一般情况下面,我们在进行手续过程当中,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程度以及影响程度进行伤残鉴定,同时对于半月板切除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属于残疾范围,是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半月板切除能评残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半月板切除能评残吗 半月板切除不算残疾,半月板的切除在临床当中有半月板次全切除、半月板全切。半月板次全切除即半月板损伤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如果没做手术,就是十级伤残;如果半月板和交叉韧带做了切除或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的,属于九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工伤十级认定标准第11条: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工伤九级认定标准第22条: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1、交通事故被起诉需要请律师,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案件严重,涉及的金额较大,应当请律师; (2)如果肇事人没有时间处理这些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解决; (3)受害方如果不请律师的话,会有很大的财产损失,尤其受伤程度比较重的情况; (4)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就应当请律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百分之百; (二)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 (三)负同等责任者承担百分之五十; (四)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作者:严毅龙律师 18721533058一、基本案情王某为其所有的小型轿车在T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保险期间自2011年9月21日零时起至2012年9月20日二十四时止。2012年4月28日16时25分左右,王某驾驶其小型轿车在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笠泽路、吴模路路口与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王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过了3天不能申请复议,签名后的3天内可以向交警部门的法制科提出申诉,过了3天就不能申诉了。法制科会在7天内答复,并出具复议裁定书,要是维持原裁定的话,你还是不服,那就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认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是一个事故责任划分的参考意见,双方没意见的,可以按照执行,有意见的,起诉到法院后,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只有法院判决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1、不合理。2、交通事故中,车辆折损费一般不予赔偿,各地法院判决有差异,大部分不支持。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贬值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如果是新车的话可以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鉴定,计算公式如下:{〔车价款(元)×行驶里程( K m)〕1000}×n%。使用补偿系数 n由制造商在0.5至1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同时还应得到以下赔偿:车辆修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右脚踝韧带损伤,经过手术,遗留轻度功效障碍的,能够评定为十级伤残;未经手术或者虽经手术治疗无遗留功效障碍的,不构成伤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准则《劳动本领判定工人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效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通常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
【法律意见】8肋以上骨折可以评9级伤残,交通事故导致8根肋骨骨折能评8级伤残依据《交通事故伤残等级》4.8 Ⅷ级伤残4.8.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中度失读伴失写症c.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d.阴茎勃起功能障碍。4.8.2 头面部损伤致:a.一眼盲目4级以上.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c.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
需要降级。新交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赔偿是单一的,不是双向的,只规定了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具有赔偿责任,并未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机动车一方具有赔偿责任。根据该条款第(二)项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中,无论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有过错,都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由此可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