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营改增以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国有粮食企业除外。
(3)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老合同,选择扣除本金部分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时,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二、风险提示: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
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是用于个人消费的,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不得抵扣进项税,税法从源头控制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指《公务员法》中以下内容: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
一、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八种情况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b.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c.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d.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e.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f.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g.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适用2%征收率的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适用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项目一、转型后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建筑企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建筑企业而言,劳务成本占总成本的20%-30%,劳务分包是建筑施工中把技术和管理转化为产品的末端组织,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关键、最活跃、也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营改增”后,探索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模式,对建筑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提高分包成本的进项税抵扣额,有效降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尤显重要。本文将对“营改增”后针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不同模式产
1、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2、具体的交税数额,应当根据土地的类型和面积进行确定,不同的土地,会有不同的交税标准。
文件规定,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分两个时点确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计算方式。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2年1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例如,**木兰英华税务师事务所税改后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发生两项
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发票,它具有“增值税专用”字样,而普通发票则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三联式的,而普通发票只有两联。2、对于受票的企业来说,一般只需要增值专用发票才可以进行抵扣,而普通发票则不可以进行抵扣。3、两者的开票范围不相同:针对于开票企业来说,只有营业范围内的销售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两者开票的资质不同,只有一般纳税人才
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发票,它具有“增值税专用”字样,而普通发票则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三联式的,而普通发票只有两联。2、对于受票的企业来说,一般只需要增值专用发票才可以进行抵扣,而普通发票则不可以进行抵扣。3、两者的开票范围不相同:针对于开票企业来说,只有营业范围内的销售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两者开票的资质不同,只有一般纳税人才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专用发票的涵义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专用发票是一种经济责任证书。一笔购销经济业务的发生,首先必须有买卖双方存在,买方同意买进货物付出货款,卖方同意卖出货物收进货款,购销业务才算发生,而最初明确买
一、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情形有哪些1、在特殊的情形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而特殊的情形是指: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五年内、十年内、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
一、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1、驾驶机动车时,驾驶证被吊销后,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包括:(1)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2)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逃逸。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
首付款是没有发票的,只有原房东给你出具的首付款收条。只有等你办好了契证,在契证后面有一张不动产发票和完税证明。以上是关于二手房首付交款发票的解答。
南京市自9月25日重启“限购”政策后,购房证明成为人们买房的必备条件。10月9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发布通知,明确了五种不需开具购房证明的情况。哪些情形不需开具购房证明答: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开具购房证明:(1)商品房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信息在2016年9月26日之前已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上传时间以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与卖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在20
全款发票的作用:作用一:提取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就需要购房全款发票、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它需要填写的材料,如果是异地提取公积金的话还需要提交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一份。作用二: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以及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购房发票丢了,想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