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书面记录的内容
1、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
2、检查人员的处理情况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二、安全生产事故有哪些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3.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
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剔除。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安全监督检查任务时,书面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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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的内容: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2.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一、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的途径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后,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开的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等途径进行举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法有什么要求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时,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内容涉及到被检查单位秘密的,要保密秘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1、在我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条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目前的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中的有关伤亡事故的统计问题有如下说明:1.轻伤: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伤害。2.重伤: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伤害。在30天内转为重伤的(因医疗事故而转为重伤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重伤事故报告统计。如果来不及在当月统计,应在下月补报。超过30天的,不
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内容和排查依据及标准一、排查内容(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工程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5-09-01 颁布日期:2005-08-03 文号: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政法函[200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反映,对由于某些原因造成的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如何认定和统计,希望能有个意见。这也是随着安全立法工作的深入和加强出现的新问题。经研究,对生产安全事故认定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供你们掌握。 一、生产安全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1、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
法律分析:事故和意外的区别,具体如下:1、认定不同;2、构成要素不同;3、原因不同。事故一般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由疏忽失误造成的意外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严重损失的情况,如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医疗事故、自伤事故。事故是发生于预期之外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或经济损失的事件。意外是由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其过错引发的偶然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行为人在当 处境下不可能通过合理的注意而预见,完
您好,很高兴帮您解答,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罚款规定有如下: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及相关内容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事故应当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哪些内容?需要哪些资料?一、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证书在哪查询?查询方式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查询服务”栏,点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进入查询系统。通过输入持证人员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查询。查询范围(一)已录入查询系统的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发证机关、证书类别及有效期等信息;(二)通过“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全国平台)注册的考核发证机关、考试机构、考试点
医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近期,国内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上级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市政府等相继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紧急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院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七大专项行动”和“一个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
《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原则和安全生产的方针;(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保障举措;(3)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和要求;(5)生产经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6)违反《安全生产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多相关服务: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
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记录的内容有哪些1、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要建立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等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怎么处理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安全生活违法行为的举报后,要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当形成书面材料,如果确有违法事实,依法进行处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