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儿子和女儿如何分配父母的拆迁补偿款?
父母离世:有遗嘱遵循遗嘱,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
父母的房子被拆迁而父母已去世的,房子拆迁安置补偿款依法属于父母的遗产。
如果父母生前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该部分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
小编提示: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首先要看房子是谁所有,如果是母亲和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先划分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给另一方,剩下一半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此时在世的配偶依然还有继承权哦)
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那么按照约定好的份额分配是合理的。
题目的意思可能想问,儿子和女儿在继承时是否分配差异,或许实践中会有差异,但是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儿子和女儿享有同样顺位的继承权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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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此次拆迁是按产权补偿、不按户口补偿,房子的分配:(1)你姥爷、姥姥都还在时,安置房和补偿款全部是你姥姥姥爷的,怎么分,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全部由两位老人说了算。(2)如果两位老人都不在了:补偿款和安置房是遗产,由你姥姥姥爷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两位老人的父母还活着,老人的父母也有权继承,外孙女虽然户口与姥爷在一起,但没有继承权,不能分得遗产,除非是外孙女的母亲去世了,外孙女才有权代位继承
你好,按宅基地分的话,儿媳妇没有份额。如果按户口,会有一定的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即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2、对于公房,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3、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是可以以遗产的分配方式进行,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死者的配偶、死者的父母(如果健在)、死者的所有子女共同分配即可。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
原则上,父母去世时,留下的一切个人合法财产,女儿都有继承权。继承,只能是继承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死后才产生的财产权益,在性质上,并不是遗产。对于征地补偿款,因为农村的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有鉴于此,能否继承,还要看具体情况。一、如果父母在世时,土地已经被征收,补偿给父母的款项,无论当时有没有拿到该款项,即使是父母死后才发放的,女儿都有权利继承该遗产。二、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以户
您好,先按照遗嘱继承,然后法定继承。请问房子当时登记在谁的名下?拆迁政策是怎样的?如果方便的话,可以来电详谈,以便更好地维护权益,咨询免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应这样分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丧葬费应给予实际支付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
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的费用是:以转让的方式过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增值税;以赠与的方式过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以继承的方式过户需要缴纳公证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
你好。 可以按赠予办理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
婚后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如果离婚房子跟儿媳有关系吗?该房产跟儿媳是否有关系需要看具体情况,首先看男方父母和儿子、儿媳是否有协议,如有协议,从协议之约定。如无协议,如果双方过户登记的是共同共有,有些法官也会酌情考虑房屋来源、出资情况、贡献等多方面因素,在房屋分割比例上适当倾斜,倾斜的比例由法官自由裁量;如果是按份共有,那么法官大概率按照份额分割。一般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与
是可以按照学区房的规定上学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
您好,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子女的配有仅仅负有协助义务,在儿子去世情况下,其媳妇无需承担赡养义务;另一方面,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爷爷奶奶、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只有老人其他儿子、两个女儿不具有赡养能力时,孙女才需要赡养老人。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点击本人图像查看联系方式(同微信号)。
你好,可以的,需要公证,建议面谈律师解决
由于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征收土地补偿费也归村里所有。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如何管理、使用、分配,应该由村民大会决定
买房子交了首付,想换房后,这个需要找开发商协调。 如果办理了网签之后是无法变。 如果没有办理网签在开发商地方就可以更换房号。办理网签之后,一般在房管局已经备过案了,再去更改的话,必须要去房管局撤回网签备案的合同,重新修改合同。
儿子去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有义务赡养老人。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但是子女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
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