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对于你的儿子和女儿谁赡养老人这个问题,需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您好,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子女的配有仅仅负有协助义务,在儿子去世情况下,其媳妇无需承担赡养义务;另一方面,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爷爷奶奶、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只有老人其他儿子、两个女儿不具有赡养能力时,孙女才需要赡养老人。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点击本人图像查看联系方式(同微信号)。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向法院直接起诉,向子女要求支付相应的赡养费。若其不赡养行为构成遗弃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子女作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
你好,在法律上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只是这种赡养的义务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方面要求:一、赡养人的子女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二、赡养人确实有困难需要赡养; 三、承担赡养义务的人有一定的赡养能力,也就是说孙子在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自身具备负担能力时才承担赡养义务。
老人把家产给儿子了,女儿还有赡养权吗有,赡养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子女,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均应履行赡养义务。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赡养老人还能分到财产吗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
1、儿子和女儿赡养义务是一样的。2、法律规定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这项是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变。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媳妇和女儿,女儿应该赡养婆婆,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与分割财产原则上不挂钩,应该尊重老人的意见,
应这样分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丧葬费应给予实际支付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
你好,搜集相关证据可以主张要回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1、媳妇和女婿没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4、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女婿、儿媳,所以媳妇和女婿不对公婆、岳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老人财产归谁就由谁来承担赡养义务吗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
没有尽抚养义务,女儿不赡养老人犯法吗的回答,对此问题,法律却没有做出任何规定。而法学学者也有争议。大多数学者认为,父母故意虐待或者遗弃未成年子女,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则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司法实践上如果是父母恶意遗弃或者虐待子女,子女因此要求不赡养父母,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一、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否一样的1、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一样的。不管女儿是否出嫁,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女儿结婚之后也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赡养义务也不分男女。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农村女儿应赡养老人。法律规定,赡养人指的就是子女,因此,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赡养不仅仅是指经济赡养,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当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
一、儿子过世孙子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1、儿子过世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2、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3、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爷爷义务。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
儿子过世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爷爷义务。
1、老人不是没有继承人,女儿也是继承人。2、没有儿子,老人的葬礼当然女儿应该出面办理。至于怎么办,如果是农村,建议女儿回到老家,在村里找一个知客问问就全明白了,每个村里都有一二个处理这种事的老人。如果是城里,女儿可以和叔叔伯伯或姑们商量下,长辈会告诉你该怎么办的。3、老人的遗产,由女儿和老人的其他子女、老人还在世的配偶、还活着的女儿的爷爷奶奶共同继承。
1.首先要写一份分户申请。2.要有一份婚姻关系变更或者分户原因的相关证明。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5.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只有一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一个以上已婚孩子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