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爷爷是否有权变更孙子监护权
严格来说,当孩子的监护人不能善尽职责,因而严重侵害到未成年人利益时,爷爷奶奶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而非直接变更。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现监护人资格之后,未成年人有其他监护人的,就由其他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例如父母担任监护人不当,符合规定的情形或者达到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的程度,爷爷奶奶就可以先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之后由自己或其他可信且有能力的监护人接过监护孩子的责任,这样就完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前款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前款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
二、监护人实施何种不当行为会被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改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现监护人资格之后,未成年人有其他监护人的,就由其他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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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人系某网约车平台司机,2016年3月17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通过网约平台接单,驾驶小汽车接送被害人(陈某某,女),在行驶人途中,被告人发现陈某某醉态明显,于是将车开至某偏僻路段停车后,被告人摸陈某某胸部,陈某某下车后,被告人又上前将陈某某摔倒,把陈某某的裤子脱掉,企图强奸,但遭被害人极力反抗,并称要报警,被告人遂萌生杀人灭口的念头,从路边捡起一大石块,朝陈某某头部猛砸致陈某
爷爷奶奶是否有义务带孙子爷爷奶奶一般是没有义务带孙子的。但如果该成年子女的父母死亡或丧失抚养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相关的抚养义务。 爷爷奶奶是否有义务带孙子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
爷爷是否有权利把房子赠予孙子如果房屋的所有权是爷爷的,爷爷是有权将房屋赠与给孩子的,赠与房屋时要签订赠与合同,并且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
如果爷爷出资给孙子购房,并且房产登记在孙子个人名下,则根据我国不动产公示公信原则,该房产属于爷爷对孙子的赠与,属于孙子的个人财产,房产的归属和其父母离婚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以及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如果爷爷为孙子出资购房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爷爷奶奶在通常情况下是没有义务带孙子的。但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当爷爷奶奶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其孙子也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爷爷奶奶有义务带孙子吗爷爷奶奶带孙子属于亲情互助,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爷爷奶奶有带孙子的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爷爷奶奶是否有抚养孙子孙女的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在父母仍是孩子的监护人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爷爷奶奶成为孙子孙女的法定监护人了,那就有抚养义务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
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所以公司的最大股东是无权不经过法定程序取消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大股东有权变更法人吗
大股东无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按照公司章程,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表决。《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
一、民法典侄女是否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在《民法典》颁布以前,代位继承仅仅局限于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而《民法典》的颁布将代位继承的范围扩大至其兄弟姐妹,进而也将他们的子女也纳入其中,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
从理论界和实务界看,如何看待和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歧和实务上的差别,这是正常的现象。同时,要把这么重大的制度实施好,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当前,首要问题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明确认识,防止顾此失彼,出现偏差。一、办案机关要切实履行相互配合和制约职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虽然改变了传统的刑事诉讼模式,确立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公诉权、审判权和辩护权相互配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那么孙子孙女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吗?《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
1、孙辈对祖辈一般没有赡养义务。2、但是,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孙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3、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5、也就是祖辈的赡养义务有其子女承担,孙辈不承担。但是,子女先于祖辈去世的,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孙辈就得承担祖
1、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2、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1、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2、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如果父亲不在了,孙子作为晚辈直系亲属,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叔叔姑姑有同等继承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孙辈对祖辈一般没有赡养义务。2、但是,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孙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3、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5、也就是祖辈的赡养义务有其子女承担,孙辈不承担。但是,子女先于祖辈去世的,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孙辈就得承担祖
本案属于赠与关系并不是买卖关系,当中仅以买卖关系过户而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问题。既然物权己依法变动,原权利人己经表失所有权,在法律上己经无法再主张权利丁。
一般没有影响爷爷是老赖的,一般不影响孙子,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者具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情形的除外。爷爷作为债务人确实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协商延期,或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判决后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情形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孙子无法通过政审,不得当兵、报考公务员、报考警校或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