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水源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09-09 颁布日期:2000-09-09 文号:公消[2000]6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4-13 颁布日期:1999-04-13 文号:厅办发[1999]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法发[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2007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法发〔2000〕26号)同时废止。现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印发给你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12-22 颁布日期:2010-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厅机关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事厅 执行日期:2003-10-24 颁布日期:2003-10-24 文号:闽人发[2003]131号
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失效]【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安部 【发文字号】 司发[1990]247号【发布日期】 1990.12.31 【实施日期】 1990.12.31【时效性】 失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 执行【失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常见公文批示用语》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02-16 颁布日期:2004-02-16 文号:审便函[2004]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宣誓规则(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8-11-29 颁布日期:2018-11-29 文号:律发通[2018]5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01-01 颁布日期:2010-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安部关于印发《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7-08-01 颁布日期:2017-07-03 文号:公通字[2017]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国防交通标志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9-01 颁布日期:1996-06-19 文号:[1996]交战办字第2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9-05-22 颁布日期:2019-05-22 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19]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法律 执行日期:2000-06-28 颁布日期:2000-06-28 文号:法[2000]10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5-07-20 颁布日期:2005-07-20 文号:司发通[2005]5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9-09 颁布日期:1999-09-09 文号:工银发[1999]17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存款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10-15 颁布日期:1996-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执行日期:2000-07-13 颁布日期:2000-07-13 文号:国烟法[2000]46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9-20 颁布日期:1991-09-20 文号:劳安字[1991]3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2-01 颁布日期:2002-01-15 文号:银发[2002]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同时不再适用。为了贯彻落实《办法》,规范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当事人逾期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12-24 颁布日期:1993-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