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
但是,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一般来说,若没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股份代持协议都是有效的。
一、在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承担着的风险
1、内部因素:没有代持协议、代持协议约定不明、名义股东道德风险。
2、外部因素:法律强制性规定、债权人强制执行。
二、为规避股权代持关系中的风险,提出以下建议:
1、签署完善的股权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是法院认定股权代持关系的重要依据,只有当股权代持关系得到证明,实际出资人的股东权利才可能得到保障。
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不仅需要写明股权代持关系,还需要明确约定股东权利行使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这不仅是对实际出资人股东权利的保障,也可以成为名义股东在实际出资人怠于履行出资义务时的求偿依据。
2、为防范股权被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代持股权进行抵押。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抵押给实际出资人,并办理登记。
这一操作可以保证实际出资人在法律上锁定代持股权,避免代持股权被名义股东处分,或被名义股东债权人强制执行。
3、为取得股东资格,股权代持最好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为避免无法主张成为显名股东,可以在最初约定时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在代持协议上签字确认,日后可成为其他股东同意的依据。
代持股协议中,如果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者协商达成一致的,并且表意真实合法的,则代持股协议中是合法的,并且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般而言,代持股协议只要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地协商一致,没有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也没有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
一般而言,代持股协议只要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地协商一致,没有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也没有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
代持股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代持股是一种委托,是投资人与代持人之间的协议。代持股类似于资金信托。代持股归纳起来有4类1、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2、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3、“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4、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代持的原因也有4类1、不愿意公开身份,比如公务人员
【法律意见】对内而言,与代持方签署协议,明确约定解除代持,由实际出资人自己直接持有,因是代持回转,不涉及支付股权转让款。股东会决议也按照以上内容写明即可。对外而言,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可以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变更(如果凭解除代持的协议可以直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则以此办理。)当然,《公司法》及一般公司章程都会规定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话都需要作出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
代持股协议需要公证吗
有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代持股协议公证流程:1、代持股协议公证去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可受理公证处办理即可;2、办理股权代持协议公证时候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名义代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婚姻状况的证明、公司和公司股东所出具的知悉代持状况的有关证明、代持股权所在的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所盖公章、有关的转账证明、出资付款的证明以及股权代持协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
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公证应当向当地的公证处提交申请,并提交代持股协议、双方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公证之后可以提升代持股协议的效力。若是不公证,代持股协议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代持股协议:1、由实际出资人和代持股人协商一致解除;2、具有代持股协议履行不能、一方明示违约等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因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一、本次代持标的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权及相应权益,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2、乙
对于民商事合同,法律的约束相对较小,一般而言,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且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代持股协议只要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地协商一致,没有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也没有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股权代持纠纷中,出资不实追究名义出资人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出资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进行追偿。代持股协议是有效的。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关联方(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本协议由以上各方于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
名义股东是股权的代持人,是显名股东,名义上持有公司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名义股东在股权代持关系中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如下:1、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代持协议的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承担公司的出资义务。如果出现实际投资人违约不出资,那么名义股东面临着必须出资的风险。在实践中,也存在出资不实被公司或善意第三人要求补足出资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名义股东不得以代持协议对抗公司
你好,代持股权与其他股东又没关系,可以要求公司盖章。
如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就是公司清算用来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或罚金的风险。如果是代持股、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就用自己财产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刚才说的风险。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 中占总股本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2)乙方在
甲方(代持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乙方(实际所有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住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代持乙方房屋,达成如下内容:___________一、基本事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