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及其账务如何处理
(一)营业外收入概述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融资租赁时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大于该项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余额的差额、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收到的因享受税收优惠而返还的消费税和营业税等税金、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划转出去的应付款项、接受捐赠利得、盘盈利得等。
其中: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是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被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与处置相关的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扣除被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出售相关的税费后的净收益。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是指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3、债务重组利得是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应计人营业外收入。
4、融资租赁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5、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未担保余值,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
6、罚没利得是政府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款和没收品收人,以及依法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卖收入。
7、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
8、捐赠利得是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9、盘盈利得是企业对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时发生盘盈,报经批准后计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这里重点讲解一下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中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
1、政府补助的确认与税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在税务处理上,一般来说,应在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时再计入收入总额,即应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的实现,因为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才具有纳税能力。
在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但尚未收到政府补助时,在税收上还不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因为此时企业尚不具备纳税能力。政府补助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人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在税务处理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都应在实际取得时计人收入总额。当会计上将收到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当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人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的,在当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减处理}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的,在当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减处理。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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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家新办企业的会计。我厂在试运行过程中,取得了2.25万元收入,在帐务的处理上我直接冲减了“在建工程”科目。可税务人员在税收检查中,却税,这笔试运行收入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财务制度明明规定要冲减“在建工程”。 请问税务人员这样做是否正确? 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运转过程中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据此,你对试运
物业公司公共收益这一块具体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以前都是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现在规范化管理了,是不是应该增加公共收益收入,公共收益支出两个科目?比如充电桩收入1元钱,有5毛电费成本,物业可以扣除20%的合理成本,那是应该入多少钱到公共收益账户?是1元,1-0.5=0.5元,还是1-0.5- 0.5*0.2=0.4元?20%的合理成本到底是指什么?没有公共收益账户前都在公司其他账户里,现在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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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补税款的会计处理办法解析《办法》规定,接受增值税稽查的企业如需补缴税款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该账户属于调整类账户,主要用途是对在税务稽查当中涉及的应交税金等有关账户的金额进行调整。该账户的贷方,记录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调增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该账户的借方,记录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调减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的数额。因此,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科目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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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不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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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如果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如果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对外出售的情况,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如何进行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例1:B公司从C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17万元,款项已支付。借:固定资产1170000贷:银行存款1170000(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外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原用于生产性应税项目,并已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但后来又改变用途等,使抵扣链中断,按增值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将已确认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损失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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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此次在设置与增值税核算有关的报表时,发现部分企业增值税核算不是很规范,为了规范增值税相关业务的核算,保证报表的正常取数,现将与增值税核算相关的业务要点列示如下,有增值税业务的单位从2008年1月1日起务必按照如下的要求对增值税进行核算。二、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及账务处理为了核算增值税的应交、抵扣、已交、退税及转出等情况,我们在EAS新系统中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