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案件如何审理
被告提出反诉后,法院应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和反诉的特别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反诉,应予受理。被告如是在开庭过程中才提出反诉,除非原告放弃法定的答辩期利益,法院应休庭让原告答辩并另行指定开庭的日期。
法院原则上应一并审理本诉与反诉,将两诉合并调查和辩论,并且一并对两诉作出裁判。在例外情况下,法院也可将反诉与本诉分开调查和辩论,并且在其中一诉已达到可作出判决的程度时,先行作出判决。
反诉与一般的诉讼相比,反诉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反诉提起时间具有特定性
反诉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认为反诉的提起应在本诉的提出后法庭辩论结束之前提起,这样便于法院对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节省诉讼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二)反诉当事人的地位具有特定性
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的提起,本诉的案外人都不能对本诉的当事人提起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对本诉的案外人也不能提起反诉 。
(三)反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相对于本诉来说,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反诉的诉讼请求不因本诉的诉讼请求改变而改变,同时反诉也不因本诉的撤回而终止,本诉撤诉后,反诉依旧可以继续审理,反诉有自己的诉的构成,此种构成具有独立性。
(四)反诉的与本诉具有牵连性
反诉与本诉在诉讼主体、诉的标的、诉的理由等方面具有牵连性。
(五)反诉目的的对抗性
反诉的诉讼请求是针对本诉的诉讼请求提起的,目的在于抵消和排斥本诉的诉讼请求,以使自己胜诉,已达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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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如何审理再审案件(1)对所有决定再审的行政案件,应由再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中止原审判决、裁定的执行,并宣告已进入再审程序。(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并且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适用第一审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3)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按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再审时由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进
发布部门:发布文号:法[民]发[1989]38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现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附件: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如何处理(一)适用范围根据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普通程序若干意见》审理。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普通程序若干意见》审理。但下列案件不适用《普通程序若干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
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异地审理的,需要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此类情况下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指定异地法院审理。异地审理很大程度防止了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是应对反腐很有效的司法模式。
刑事案件,如果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能转治安案件。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作为治安案件立案处理。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按照实际案情来决定能否刑事转治安处罚。
起诉房产分割法院的处理如下: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均不要房的可以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由法院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分割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意味着人民法院已经启动了诉讼程序,但是没有审理终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分别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理阶段。
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追责为承办人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做出行政行为或者不依照审核、批准内容实施行政行为,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承办人承担败诉过错责任;审核人未经批准,擅自做出决定的,审核人承担败诉过错责任。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如何解除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时时,要通知当事人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案情不同,审理的方法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对于诈骗犯罪分子非法占有的他人的财物,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的规定,追缴犯罪分子所获得的财物或者勒令其退赔给受害人。如果刑事诉讼无法救济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一、诈骗案件如何主张民事权利 诈骗案中的受害人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获得赔偿。因为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只限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
一、刑事案件如何转行政案件 刑事转行政案件的流程如下:刑事立案后,若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的,即可以将立案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提醒您,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不一定都应当转为公安行政案件办理,有些案
一、刑事案件如何申诉成功 刑事案件要想申诉成功,需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提交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起诉案件如何查询进度 起诉案件查询进度如下: 1.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询问相关诉讼进度; 2.法院开庭前,书记员会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等内容,送达开庭通知书,上面会注明开庭时间,当事人可以查阅; 3.法院也会在案件开庭三日前在公告栏公布开庭时间,可以自行查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
已经再审案件如何纠错司法纠错程序亦可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多种方式。1、人民法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19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对案件进行再审,包括审判法院自行提起再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2、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及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提起抗诉,实行“上级抗、下级审”
1.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有些案件的核准权依法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抗诉的。对这种情况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作出同意判处死刑的裁定,然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
1、民事开庭后三个月以内、或者是六个月以内就会下发判决书。2、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3、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
民事案件如何转为刑事案件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
1、民事开庭后三个月以内、或者是六个月以内就会下发判决书。2、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3、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