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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为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在武汉召开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就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讨论。各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民一庭庭长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6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一、危险驾驶罪……【缓刑】6.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综合考一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危险程度、损害后果等具体犯罪事实,以及赔偿损失情况、认罪悔罪表现等,确定是否适用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1)积极赔偿的;(2)取得被害人谅解的;(3)醉酒程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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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 (2018年11月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再审申请书可以交给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省高院驳回的再审裁定可以向最高院申诉。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分析:听证会是指初审法院的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公开审讯前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申请或陈述、审核相关证据的法定程序。1、准备阶段。2、举行阶段:由主持人主持会议。3、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以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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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开听证会的目的有哪些 1、法院开听证会的目的如下: (1)执行听证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确保执行公开; (2)执行听证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及案外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但是,为保障执行的效率,法律并未规定所有执行案件均须召开听证,法院应视案情而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类型的案件?现在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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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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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提请审判监督程序
基本信息发文字号:赣高法【2020】107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20-08-19 施行日期:2020-08-19 发布部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司法厅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