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省律协定州、辛集分会: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已于2016年1月24日经省律师协会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实施。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16年1月26日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冀律协〔2016〕7号
为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收费,促进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要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原则和方式
除上一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服务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
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酌情减少收费。
三、按件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3000元至30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按标的额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可按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按6%收取;
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4%收取;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五、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和收费指导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
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
2、集团诉讼案件;
3、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方能办理的案件;
5、涉外(包括港、澳、台)案件;
6、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以内收费。
六、行政诉讼、仲裁和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仲裁案件和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参照民事诉讼案件协商确定。
七、计时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八、风险代理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九、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聘请单位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顾问费数额,每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可在6万元至60万元以内议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可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经协商确定。
本指导意见中律师服务收费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行政、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翻译、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也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差旅费用。
本指导意见河北省律师协会负责解释,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6年1月26日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计件收费:1000元—8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差额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比例(数额)1万元以下1000-2000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5%-6%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4%-5%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3%-4%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2%-3%500万元至10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司法厅冀价经费字[2006]第4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物价局、司法局: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特制定了《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附件:《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物价局河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文件粤价[2006]298号规定律师收费标准,从2007年1月10日起执行。一、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三)上下浮动幅度:20%二、计件收费(一)适用范围: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1、刑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3)审判阶段:60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单位: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代理刑事案件(一)简单案件1、侦查阶段1000-8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3、一审阶段3000-20000元(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金额二、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
(一)计时收费 又称按时计酬,是指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花费的时间作为计算单位,如以每日或每小时为计算单位,向当事人收取律师费。收费率按其年资、专长、信誉和声望等决定。事务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所花费的时间一般包括与当事人当面会谈或当事人较长地点话咨询、法律调查、起草法律文件等所耗费的时间。[12]据了解,香港刚取得执业资格的事务律师每小时收费在800港元左右,资深律师每小时收费则高达300
山东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最新政府指导价)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70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现将《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基层法律服务参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附件:1.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
一、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三)上下浮动幅度:20%二、计件收费(一)适用范围: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1、刑事:(1)侦查阶段:2000-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5000-15000元。(3)审判阶段:6000-30000元。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一、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标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2016年4月23日省律协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河南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行业
一、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审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16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2、起诉阶段,16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3、审判阶段,25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律师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律师服务收费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二)办理一审民事(经济)案件1、案件受理费,1000元/件2、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
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民事、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争议标的额,在不高于下列比例(标准)分段累计收费: 了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000元以下500-1000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4% 100001元-500000元部分4%-3% 500001元-100
京发改〔2010〕65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5月30日起试行,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年五月五日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一、刑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案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1、刑事侦查阶段,3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件 3、案件一审阶段,4000元/件 4、死刑复核、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建筑施工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1、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争议金额案件受理费不超过1万元50元/件1万元-10万元x0.025-200元10万元-20万元x0.02+300元20万元-50万元x0.015+1300元50万元-100万元x0.01+3800元100万元-200万元x0.009+4800元200万元-500万元x0.008+6800元500万元-1000万元x0.007+11800元1000万
河北省律师业务收费标准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司法厅《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第六条规定,提供非诉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为规范非诉律师业务的收费,防止滥收费和低价收费不正当竞争,特制定本标准,以供参考。 第二条本标准为在石家庄执业的律师事务所自愿参加的收费约定。凡参加本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在办理非诉法律业务时即应受此约束。 在国家标准发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以上标的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
甘肃省物价局 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颁布单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执行日期:2019-02-01 颁布日期:2007-01-18 文号:甘价服务〔2007〕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10年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5000001元—100
一、办理刑事案件(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2、起诉阶段8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1600--15000元/件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三)办理案情特别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