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四)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五)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十一)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十四)异地求学的;
(十五)失业2年以上的。
全额付款购买商品房
提取资料(以下其中一种即可):
1、《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2、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3、在本市购房的,可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三年之内办理。
全额付款购买二手房:
提取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日期三年内办理。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除参照全款购房提取公积金准备相关购房证明材料外,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包括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公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异地购房的另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购房人本套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三年之内办理。
购买房改房:
提取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和烟台市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或山东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日期三年之内办理。
购买拆迁安置房:
提取资料(以下其中一种即可):
1、《房屋所有权证》和补缴差价款发票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和《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或补缴差价款普通收据及契税完税证明);
2、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和补缴差价款发票或者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和《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或补缴差价款普通收据及契税完税证明)。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补缴差价款发票、《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或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日期三年内办理。
购买单位自建房:
提取资料:单位提供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购房人花名册进行备案;职工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款票据。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购房款票据载明日期三年内办理。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购买住房:
提取资料:1、购买新建住房的,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款票据及村镇建设项目批文(许可证)的复印件;
2、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票据和契税完税证明及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日期三年内办理。
个人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提取资料:城镇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提供)、购买建材/施工费用票据;农村需提供宅基地使用批复(或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户口簿、村委会出具的建造或翻建住房证明及购买建材/施工费用票据。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费用单据开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注:翻建指房屋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
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意见书(农村危房鉴定表)、大修费用票据。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危房鉴定意见书出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注:大修指房屋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
注:以上情况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
提取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费收款票据、《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取时限:可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物业费,最高不超过每年2600元。
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提取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载明日期三年内办理。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维修资金。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次申请提取:
①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②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③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④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
再次申请提取:
①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②借款人在本次提取时间段内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③上次提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的第三联(提取人留存联)。
注:再次申请提取时无法提供第③条材料的,需重新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借款合同。
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一次。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资料: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
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一次。
注:贷款购房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二手房不超过购房款发票额扣减贷款额),再次提取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前后两次提取需间隔12个月。
无房户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材料: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租金缴纳证明。
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无房户承租本市公管房或单位职工宿舍
提取材料: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②公管房或职工宿舍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租金缴纳证明。
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无房户承租本市商品住房:
提取材料: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②职工和配偶无房证明原件:户籍为本市的,由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户籍为外市的,由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③职工及配偶户口簿。
职工及配偶非同一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得超过年度提取限额——已婚职工夫妻双方12000元,单身职工6000元。
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离休、退休:
提取资料(以下其中一种即可):
1、退休证(离休证);
2、养老基金核定表、职工身份证;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的,需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和职工身份证。
出境定居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出国定居护照。
死亡、被宣告死亡: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材料: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提取时限:自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年可提取1次。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伤残等级为四级及以上伤残)。
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提供资料:医保部门盖章的《烟台市城镇医疗保险专用病历手册》、《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未纳入医保统筹的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盖章的确诊证明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发票)、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提取时限:在取得住院结算凭证一年内办理提取,治疗期间可每年提取1次。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原件、户口簿。
户口迁往外地或外地户口离开烟台:
户口迁往外地: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或者户口簿。
外地户口离开烟台: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外地社保缴纳证明。
注:如果外地工作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只能办理转移。
异地求学(全日制):
1、国内大学就读: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入学通知书。
2、出国留学: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入学通知书、护照。
失业两年以上:
职工经年审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及身份证。
注:1、以上提取材料未作特殊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符合多项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每次只能以一种情形提出申请。职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后两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3、凡配偶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另外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件以及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1、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
购买新房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装修自住住房的。(四)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五)租住保障性住房并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
住房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甚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间四大喜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小编告诉大家,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为现金的。步骤一前提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
根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职工符合以下提取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一)购买新房提取(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五)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二、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一)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二)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市)提取三、离休、退休提取(一)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四、下岗
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条件: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之一患有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的。二、可提取人: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1、患者及提取人的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医疗交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用结婚证,子女和父母关系用户口册,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2、所需提
今年天津(楼盘)市推出首批11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约9000套房源。从1月初至4月底,各区房管局陆续受理已经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的家庭正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近两个月公租房的申请量明显上升。本市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家庭,租住公租房时可使用住房公积金交纳租金,租赁合同中记载的家庭成员共同提取的,可同时办理登记手续。据了解,职工家庭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据了解,子女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能够提取父母的公积金:1、购房者未使用住房贷款的情况。2、购房者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3、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规定,成年子女单独买房,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但如果是与父母联名买房,则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首付款,如果一起联名借
根据《须知》,佛山公积金的提取仅需经过申报、审核和资金划账三个步骤即可搞定。其中,在佛山市内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普通住宅的职工在申报公积金时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如果为承租人配偶提取的情况,还需额外提供结婚证。而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则需要出示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
1、第一步:需要准备的资料:储蓄卡一张、贷款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近3个月还款明细、结婚证原件。2、第二步:选择就近的网点将储蓄卡关联成公积金提取卡、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3、第三步:工作人员审核并扫描保存资料原件,审核完毕后会给大家一份公积金提取回执单,同时资金也会到账。
享受最低保障的公积金缴存人,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用于家庭支出。低保提取公积金申请条件1.缴存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生当年办理一次)。2.所有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3.提取金额以十元为单位。4.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的,须同时申请办理,提供配偶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及结婚证。5.职工须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业务(未办理联名卡职工可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到中心前台相关银行驻点窗口办理)
满足以下条件的太原职工可申请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借款人属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二)推行个人贷款缴存期限省内异地互认。对曾经在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太原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缴存时间申请贷款的须到中心个人贷款处办理。(三)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管理
在北京买房大多数职工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其额度是怎样的?北京公积金贷款分为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及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符合以上两种条件的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一、提取条件符合我市关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规定,对住宅拥有个人产权的业主(职工),其本人、配偶及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加装电梯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二、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申请备案;2.公积金中心批复;3.职工申请提取;4.公积金窗口提取审核;5.职工到银行提取。(一)建设单位申请备案1.无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1)建设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湖里区云顶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在哈尔滨市缴存不满6个月,但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2、哈尔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购买新建住房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二手房的,一人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为70万元。(二)可贷额度超过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不含所辖外县)最高限额
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三、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四、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五、本
一、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职工单位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二联介绍信以及提取条件对应的证明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审批手续。2、管理机构接到职工提供的有关手续后,按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由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面交职工本人,职工本人携带审核后的手续到经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职工说明情况,并将有关资料退还本人。3、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