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全部内容

问题描述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全部内容
1个回答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