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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月儿月嫂护工和医院合作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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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月儿月嫂护工和医院合作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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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人民医院乙方:艾月儿月嫂护工中心(XX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院内陪护及月嫂人员管理工作委托乙方进行管理,对此双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双方约定事项

1、甲方将院内医院护工,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管理期限为壹年。即从20__年03月01日至20__年02月28日止。

2、甲方提供乙方管理及培训所需场地。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监督乙方相关工作,配合乙方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2、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保安、相关医护人员负责清理原有无证陪护人员。

3、有权对乙方人员服务中出现违规现象,进行监督、教育、处罚。

4、甲方派遣有经验的护士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月嫂护工进行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服从病区护士长指导。

2、乙方在甲方服务场所内,出现的纠纷和服务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3、乙方月嫂陪护人员一律统一着装,佩带上岗证上岗。

4、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精神文明建设,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5、订立陪护人员的工作制度,对陪护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上岗培训。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或重大事故。

2、乙方因服务质量问题被陪护家属投诉,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整改期为一个月。如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因宣传、配合工作力度不够,导致护工管理工作难以推进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

5、出现违约现象时,另一方可终止合同,或通过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作补充。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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