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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企业职工养老金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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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企业职工养老金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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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及条件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6〕20号)一、参保职工(含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贵州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审批表 [格式文本下载] ? [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 申请人自行填写 《贵州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管理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1]17号)一、退休审批的基本程序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政策性规定的退休年龄后,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代理养老保险关系的单位)及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其档案资料,严格把关,将有关手续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退休资格审批。

然后送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由其对符合基本养老金申领条件者,按规定程序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并录入退休人员数据库,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对不符合基本养老金申领条件者,将上报资料返还企业。2 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帐号认证表 [格式文本下载] ? [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 申请人自行填写 《贵州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管理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1]17号)一、退休审批的基本程序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政策性规定的退休年龄后,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代理养老保险关系的单位)及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其档案资料,严格把关,将有关手续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退休资格审批。

然后送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由其对符合基本养老金申领条件者,按规定程序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并录入退休人员数据库,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对不符合基本养老金申领条件者,将上报资料返还企业。3 《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情况审核表(适用于独生子女退休人员) [格式文本下载] ? [示范文本下载] 《独生子女证》复印件1份、独生子女证情况审核表原件1份。

卫生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申请人自行填报。《关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企业职工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5〕33号)第四条,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符合规定条件退休的企业职工,本人须持有《独生子女证》,并填写《情况审核表》,经所在企业(非企业人员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及发放该《独生子女证》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由企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给予发放。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杨毅诚 5个工作日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受理 杨毅诚 10个工作日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单位满足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3、申请材料的填写应符合填写说明的要求,内容完整、正确,符合规范。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王夏烈 10个工作日 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4、审批条件是否擅自增减;5、报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的规定。

根据审查情况,符合条件的,拟建议准予发放待遇;不符合条件的,拟建议不予发放待遇。决定 敖银兴 5个工作日 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

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4、符合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

符合条件的,准予发放待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待遇。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杨毅诚 5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符合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 发证 杨毅诚 2个工作日 符合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 四、办理地点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厅二楼社保大厅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审理科(13号窗口)(兴义市建设路22号)

五、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一条 参保职工(含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条 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四条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3 法定依据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企业职工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一、加发5%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 (一)我省企业职工按规定退休,凡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持有《独生子女证》,并经发证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加发5%基本养老金。

二、加发5%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 (一)2005年6月30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从2005年7月1日起按照本人2005年6月份基本养老金的5%予以加发。

(二)2005年7月1日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从退休次月起按其退休时初次核定的基本养老金的5%予以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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