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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位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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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位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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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平康路48号?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霍永辉律师(15989280974)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律师执业13年,系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我们是专业于劳动纠纷法律服务领域的律师团队,目前拥有十余名团队律师。

业务包括:(劳动仲裁、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纠纷、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纠纷、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赔偿纠纷、解雇开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工资纠纷、社保纠纷、服务期违约金纠纷、提成纠纷、分红纠纷、奖金纠纷、虚拟股权激励纠纷、劳动合同到期纠纷、健全公司规章制度等)。

团队经办过的劳动纠纷案件过百件,从司法判例上实践了劳动纠纷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霍永辉律师(1598928097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珠控国际中心1110室

   法律知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来进行的,当然也存在着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赔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很多人想了解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霍永辉律师(15989280974)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律师执业13年,系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我们是专业于劳动纠纷法律服务领域的律师团队,目前拥有十余名团队律师。

业务包括:(劳动仲裁、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纠纷、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纠纷、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赔偿纠纷、解雇开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工资纠纷、社保纠纷、服务期违约金纠纷、提成纠纷、分红纠纷、奖金纠纷、虚拟股权激励纠纷、劳动合同到期纠纷、健全公司规章制度等)。

团队经办过的劳动纠纷案件过百件,从司法判例上实践了劳动纠纷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霍永辉律师(1598928097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珠控国际中心1110室

   法律知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来进行的,当然也存在着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赔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很多人想了解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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