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9月初的一天中午,6岁的小明与同村7岁的丁丁和6岁的壮壮结伴游玩。3人一同到村庄附近的在建高速公路工地玩耍时,小明不慎掉落到工地所挖的深水坑内,不幸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后,小明的父母将丁丁及其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0余万元。法院判决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同玩耍的3个小朋友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体、智力发育尚不健全,面对突发紧急情况,自保尚且不足,救助他人更无能为力。
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对于小明的死亡,丁丁及其父母不存在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对小明的溺亡,作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丁丁没有过错,也没有侵害其合法权益,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小明父母的诉讼请求。法官提醒本案是一起因未成年人溺水发生的悲剧,给我们敲响了防止未成年人溺水的警钟。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救助义务吗?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3个小朋友年龄都是六七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身体、智力发育还未健全,因一时贪玩结伴来到坑塘,对面临的危险预见能力较弱,自我防范意识不足,自救能力薄弱。
如果对其苛加救助同伴的义务,超出了能力范围,也是不现实的。2.成年人有救助义务吗?根据法律原理,作为义务来源一般有四种:一是法律明文规定,如警察法规定,警察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
二是职业或者业务要求,如医生有救死扶伤、消防员有防火灭火义务;三是合同等法律行为引起,如餐饮、宾馆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四是先行行为引起,如交通肇事者有救助受害人的义务。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假如成年人带领小朋友到河里或其他地方游泳,小朋友发生危险,成年人具有救助义务。因没有及时救助造成小朋友伤亡的,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赔偿责任。
3.所涉坑塘所有人或者管理者有什么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施工人应当对高速公路施工所挖的深水坑加强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坑塘存在的危险性,告知行人或者无关人员远离坑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一旦发生本案类似溺水事故的,施工人存在过错,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据悉,本案中,小明的父母与施工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得到了相应赔偿。
4.如何防止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夏季天气炎热,是溺水事故的多发高发期,也是防止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重要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四方都有义务在职责范围内,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安全意识,筑牢防溺水的安全屏障。
不会游泳者溺水后如何自救1.不能惊慌不会游泳者,对水有极大的恐惧,拼命挣扎或将手上举会使身体下沉;溺水后需冷静,首先要把鞋蹬掉,等待救援,不要慌乱;
若身边有漂浮物则一定要抓紧,同时如果周围有人应立即求救。2.放松身体如果周围无人,要尽量放松全身,尝试让自己采取仰卧位,使头部向后、口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双手和双腿有规律地拂水,不要惊慌,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遇到溺水的人该如何救援未成年人及缺乏专业知识的人该如何救援:1、立即拨打119、110,呼叫专业人员救援,同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援;
2、向周围大声呼救,寻求有专业能力的人救援;3、将身边的竹竿伸递给溺水者,在保证自己位置安全的基础上拉回溺水者,在身边没有竹竿的情况下也可就地取材,伸递衣物、木板等;
4、将救生圈、救生衣、气球、书包、饮料瓶等漂浮物抛出,或者将绳索的一端固定好,另一端绕好后从下面向前抛给溺水者,等待救援;
5、不推荐非专业救生人员下水救援;不推荐多人手拉手下水救援;不推荐跳水救人,将头扎进水中。未成年人切不可徒手跳入水中施救,也不可手拉手试图将落水者拉上岸!有救援能力的人该如何救援:1、保持镇静,尽可能脱去衣裤,尤其要脱去鞋靴,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
2、迅速救上岸。最好从背部将落水者头部托起,或从上面拉起其胸部,使其面部露出水面,然后将其拖上岸,并拨打120。
来源:鹿邑县法院、法治日报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谁是提议者、是否知道溺亡者会不会游泳、是否及时施救等,一般来说,是按过程比例来分担责任的,在赔偿数额方面,也是按比例来承担责任。
您好,对于您这种情况,建议请您首先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之后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警告其法律后果,如果对方态度仍为消极或敷衍,那么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定会支持您维权的。您知道哪些是相关证据吗?您知道具体文书与诉讼流程吗?这里沟通效率低,具体情况建议您通过我的主页来电联系我详谈,我会尽力帮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来电咨询是免费的,希望能帮到您!
导 读安徽望江县,一个小女孩在一群警察的目视之下,慢慢地沉到水面溺亡,网友质疑现场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施救措施。警方通报称,对涉事民警、辅警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决定。对此事件,大家争议的焦点在于:有人认为民警负有法定救助义务,而未下水救人的行为,存在严重的失职,应承担法律责任;也有人认为,溺水救助的专业性较强,民警根据现场情况,未贸然下水实施救助的行为并无不当。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判决案例,对此展开分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据描述情况看,难以找到赔偿义务人!是否能找到赔偿义务人,要根据溺水身亡的具有细节情况进行确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来源:互联网注意了!朋友聚餐酒后身亡,家属向酒友索赔60万!法院:饭局的召集者和组织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15年4月10日,在长沙一家外企当翻译的李华(文中均为化名)在一次饭局和KTV聚会上喝醉酒,被朋友送往酒店休息。次日凌晨,朋友吃完夜宵回来时,李华已经无法叫醒了。死者家属认为,与儿子一同饮酒的朋友未尽到提醒、劝阻和照顾的义务,将5名聚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告上了法庭。2015年12月11
你好,到派出所开死亡证明由直系亲属携带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即可。死亡证明: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对于强奸罪我国法律规定的处罚判决如下: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
女职工50岁没办退休,并不是只能等55岁退的。女性年满五十岁到了退休年龄,只要是自己缴纳社保或者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局会通知本人去办理退休手续。女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随时办理退休手续,没有到五十五周岁才能办理退休的规定,但是发放退休养老金的时间,从申报退休开始发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
退伍军人是有补贴的,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政府。一、退伍军人补贴标准1、红军退伍军人红军退伍军人一般是战争岁月走过来的老兵,为了祖国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国家对他们非常重视,红军退伍军人每人每年可以领取五万元左右的补助。2、残疾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造成残疾的军人,根据不同级别登记给予相应补助。一般退伍军人补贴标准是1200元/月,若是带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会多加550元,若曾是部队参战人员每个人可得到
男方还想要孩子,又说自己养不了,非得让你女方留下给照看孩子,但是女方并不想继续这样过下去,毕竟是违法行为,女的自己还带着孩子,已在小学一年级,继续在一起居住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女的应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
案件描述【基本案情】钱某等被告分别于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3年5月先后9次前往莆田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服务区等地盗取电缆线,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钱某涉案数额为330230.5元,系主犯。【律师办案】章文莲律师经手案件之后先后数次会见钱某,钱某予以承认盗窃次数,但针对公诉机关指控数额有异议。章律师复印全案卷宗,透析全案案情后开展开庭辨别前期工作,并在庭前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争议焦点】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现在是造成怀孕,进行人流,这个损害后果是严重。但是未成年人犯罪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有自首情节,赔偿情节,我认为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孩子看病损失,向另一个孩子家长主张赔偿。可以跟老师沟通后,由老师调解赔偿费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孩子家长。学校的责任,只是补充赔偿责任,只有另一方家长赔偿不起时,比由学校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宁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 辩护人:刘伟律师,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案情介绍】 小张和小李因为打工没有挣到多少钱,没有生活来源,无意间听说跑分可以挣钱,于是就被朋友拉去加入了跑分,帮助持卡人去取款。 【案件经过】 当电诈款到达银行卡之后,持卡人去银行柜员机取款,小张和小李就去帮忙,几天时间持卡人陆陆续续的取款60多万元,没多久小张和小李,以及持卡人被天津警方抓获。后期经过警方查证,其中涉及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2019年11月16日2时34分,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XX其他道路起点至终点段博兴三路烧饼大桥由北向南方向,付用庆驾驶车牌号为鲁QX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行驶,李XX驾驶车牌号为京AXXX的重型厢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付用庆驾驶车辆的挂车(鲁****挂)和李XX驾驶车辆接触部位损坏,李XX受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大队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经过: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祎某某利用其担任西安市未央区国家税务局草滩税务所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陈某2代理的企业在办理涉税业务中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3万元。被告人祎某某将此款据为己有,存入银行或者用于个人消费。另查明,被告人祎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提起公诉前退缴涉案赃款人民币30.5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西安A公司与陕西B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签订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西安A公司承包陕西B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工程进行水电安装,后西安A公司按期完工,工程已投入使用,距起诉时工程已过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但陕西B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以西安A公司未全部施工完毕及未验收为由,拒不结算,也不支付剩余工程款40万元和质保金19万元。双方协商过程中,西安A公司为了尽快回款,同意减少部分费用,陕西B工程建
你好,建议报警,涉嫌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