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业主不可以随意砍伐小区内树木。小区是大家的共同家园,小区绿化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绿化植物影响了生活,业主可先向业委会或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并报批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修剪或移栽。业主擅自砍伐行为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是不可取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物业有权砍树,但是需要办理手续。任何个人和单位均不允许破坏树木花草和绿化,小区里的树属于公共绿化,无权随意砍伐的。小区内的树木确实妨碍居民生活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向有关部门申报后物业可以砍伐。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1、小区业主不可以随意砍伐小区内树木。小区是大家的共同家园,小区绿化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绿化植物影响了生活,业主可先向业委会或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并报批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修剪或移栽。业主擅自砍伐行为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是不可取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
1、小区业主不可以随意砍伐小区内树木。小区是大家的共同家园,小区绿化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绿化植物影响了生活,业主可先向业委会或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并报批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修剪或移栽。业主擅自砍伐行为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是不可取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
1、小区业主不可以随意砍伐小区内树木。小区是大家的共同家园,小区绿化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绿化植物影响了生活,业主可先向业委会或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并报批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修剪或移栽。业主擅自砍伐行为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是不可取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
车位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可以有效。首先,当事人一方为小区的业主,我国法律规定,小区内车位的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另外,双方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
小区个人安装充电桩合法。由于人群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私拉电线、室内充电的现象屡禁不止导致火灾事故频发,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电动车火灾事故80%都是在充电过程中引起的,小区车棚被强制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是政府为减少电动车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下发的政策。 按照充电桩的报装要求,需自带购买电动汽车的发票,须取得购买车位的发票或证明,以及小区物业同意接入充电桩的说明后,到电
1、监控录像设备隶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既然隶属共有设施设备,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受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2、业主享有的权利有:服务权、建议权、投票;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以及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权利。所以,业主有权了解和获悉物业活动的相关信息。3、物业管理人员可将监控录像内牵涉具体时段和具体情况的录像信息告知业主。4、对于业主怎样查看监控录像,物业管理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是两回事,不要纠缠在一起,不要拜错了庙。2、没有办理房产证,属于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找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理论上、法律上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但实际情况中,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业主不交物业费给物业公司施压,物业公司会和开发商进行内部沟通,促进房产证办理问题解决。
小区业主可以在自己家里开店,但是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其中,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包括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以及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外的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一、小区内树木折断砸伤业主应如何处理?1、小区物业要承担侵权责任,对被砸伤的业主进行侵权损害赔偿。2、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
小区业主可以在自己家里开店,但是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其中,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包括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以及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外的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小区业主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改变住宅的用途,住宅主要是为了满足居住的需要,而不是为了盈利的需要。用住宅开店是一种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如果想在住宅内开店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并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必须是党员。业委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5-13人的单数、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代表1人以及建设单位代表1人组成,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房顶由所有不同的业主共享,而房顶的空间属于土地所有者保留的分层空间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制度,两者属于不同类型的权利客体。接下来,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小区业主有权擅搭建顶棚吗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小区业主有权擅搭建顶棚吗 小区业主搭建雨棚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
如果丈夫出轨或者是妻子出轨,在外面有了小三,我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不可以通过法院去查萧山的账户获得小三的银行流水呢,但是不可以的,因为法院一般不支持这种请求。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起诉离婚法院可以查小三账户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起诉离婚法院可以查小三账户吗 这个一般是不能查的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与第三者没有关系。 二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业主一般不可以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
房产证没下来时,要根据是否交房给业主来判断业主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情况如下:1、房产证没下来且未交房前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房产证办不下来导致房屋尚未交付于业主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进行缴纳,业主不需要缴纳。2、房产证没下来但交房收房后业主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房产证未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业主一般不可以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