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业主和租户停车费不同合法吗
业主和租户停车费不同不合法。
物业收费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物价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对占有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或其他场地划车位出售或收取租赁费吗
不可以。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因此,该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楼间空地划出车位能否收费主要需视小区多数业主的态度及费用归属情况而定,且收费前还需报相关部门审批核准。
三、业主可以解聘、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吗?
答:可以。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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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定的工种和实际工种不同合法吗如果单位存在隐瞒和欺诈,劳动者可以主张劳动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一、小区物业收电动车停车费合理吗1、小区收电动车停车费不合理。因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具体情况不清楚也就不好决定了。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2、法律依据:《
办理正常的 业主 手续 可以的
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
小区收停车费合法。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收取小区停车费,实际上,物业收取的停车费用是管理费、服务费的延伸,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收取的费用为全体业主共享。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
占地赔偿标准规定: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养殖场、果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业主在小区公共部位停车,物业收费不太合法,但也能够收费。1、按限定小区公共部位隶属全体业主所有,是公共资源。2、物业有规范管理的职责,规划停车位有利于小区规范管理。3、小区停车位有限,只有部分业主能享受停车位,为体现平等能够适当收费。4、公共部位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考虑到收入不多,而且规划管理停车位也需投入,以收费弥补投入和物业管理费不够也算合法。只是应加强管理,提高透明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必须是党员。业委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5-13人的单数、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代表1人以及建设单位代表1人组成,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是不能随意调岗的,可以协商进行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等
我把我租的房子在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后可以转租出去。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
房顶由所有不同的业主共享,而房顶的空间属于土地所有者保留的分层空间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制度,两者属于不同类型的权利客体。接下来,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小区业主有权擅搭建顶棚吗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小区业主有权擅搭建顶棚吗 小区业主搭建雨棚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
你好,建议报警,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试用期交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其社保由用人单位缴纳,由用人单位带齐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纳费用。
法律分析:商铺开后门这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改建、扩建、重建等,都要事先审批。否则,在法律上就是“违法建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小区物业进行管理、也可以向规划局反映或向城管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
是否可以搭建,根据规划设计来
私自改造房屋出租属于违法。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擅自改造房屋和拆改室内设施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在现实生活中, 往往有些住宅的车位是只卖不租的,因此小区的车位还是比较贵的,甚至还会有小区因为不买车位就不让进的做法,是不是合理的呢,下面就让吴丁亚律师为大家带来小区没有车位不让进合法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小区没有车位不让进合法吗 没有车位不让进小区是不合法的,这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因为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不具有销售及转让的性质。因此,不购买车位,不让
律师解答小区没车位不让进是不合法的,这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因为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不具有销售及转让的性质。但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业主没有购买车位,那么物业有权禁止业主进入小区内停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1、小区业主不可以随意砍伐小区内树木。小区是大家的共同家园,小区绿化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绿化植物影响了生活,业主可先向业委会或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并报批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修剪或移栽。业主擅自砍伐行为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是不可取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