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补缴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
1、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经本人申请、单位申报,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参保补缴申请,只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应当依法受理。
3、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对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调解,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处理。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得通过违规补缴而取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4年7月1日。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从进入企业工作或从事灵活就业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于上述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龄及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执行。上述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由本人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也可补缴其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原行业统筹单位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下同)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l?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参
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的工资;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由各省市统一规定。一般抚恤金标准,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的补足标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
若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的,由近亲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抚恤金;一般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已经申请仲裁了,就等到仲裁结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买断工龄,相当于就是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一致可以这样做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法律分析: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50岁,办理退休,需符合一定条件。 按有关法规,女性人员在工作或劳动服务的单位,工人身份年满50周岁、干部身份年满55周岁,是可以正常办理退休的。 如果你的身份是工人,今年50岁可以办理退休。但你的身份如果是干部,50岁是不能办理正常退休的。
您好,为了充分维护你的权益,需要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再给出具体的法律解决方案。
工人被判刑后还能正常退休。但是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能领取养老金,刑满释放后养老金仍按服刑前的标准发放。被判徒刑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退休后的养老金,属于按规定参保,达到退休要求的公民的民事权利,也是社会保障系统的公民福利,是和公民的政治权利挂钩的。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十八条 退休、退
国企职工判缓刑是否必须开除,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事业编制人员,判处徒刑才会开除公职,缓刑不会开除,公务员只要是刑罚就要开除公职。而且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无须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
由于每个企业退休人员的情况各有不同,还有我们不同地区领取标准也各有差异,一般丧葬费是生前领取3到6个月左右的养老金,而一次性抚恤金是10到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例如,河南省是3个月养老金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一次性抚恤金。山东省是1000元的丧葬费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抚恤金;北京市是5000元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抚恤金给到家属。那么,企业职工死亡办理丧葬费、补助金、抚恤金申
企业职工死亡后死亡待遇是怎样规定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不管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统一为每人1000元,使用结余归死者家属。企业为去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时租用场地、花圈、遗像制作等的费用,由企业报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凡有直系亲属的,均发给相当于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救济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再按月发给生活困难补助。从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的
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济宁市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医疗保险经办均以市政府的文件规定为依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整体欠费和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退休人员待遇时,医疗缴费年限不足十年这两种情况下可以补缴医疗保险。此外,工作人员还补充到,欠缴期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由本单位解决。据了解,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企业职工判刑后养老保险和医保会停止缴纳,因为服刑人员是不能参加社保的。不过在被判刑之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依然有效;出狱后如果还想参加社保的,仍然可以继续缴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
一、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标准及有关政策 (一) 凡依据甘人事〔1997〕114号文件由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享受或变更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都在本次调整之列。 (二)新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 统一按《甘肃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附后)执行,此前其它标准一律停止执行。 (三)为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对敌斗
(一)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