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用员工后,双方会签署一份书面劳动合同,里面对 解除合同 的情形作出规定。现在就业是十分灵活的,员工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可以向企业提出离职,这个要注意时效,就是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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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要求员工离职后不能从事相关行业合法吗?最近和公司签约,里面有一条是离开公司以后不能从事与该公司相关的行业。
不然一次性赔偿十万。我想问我签约了。可是这个条约合法吗?
徐永平律师解答:
公司劳动合同要求员工离职后不能从事相关行业是合法的,但是前提为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徐永平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徐永平律师支招:
申请辞职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辞职时,作为员工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与企业保持协商与沟通的态度,大部分企业都会予以合法的对待。对于少数不守法的企业,员工只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了。
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
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
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
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劳动法规定的辞职要提前30天,这30天时间是法定的合理时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找到合适的人员来接替,辞职员工都可以离职。
在此期间的工资仍然照发,如果用人单位有扣发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让签一份保密协议内容有在本公司离职后两年不得从事相关职业合法,如果签了,则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一般2年)不得从事相关职业,同时可以按月得到该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
如果被迫离职的话我们可以协助您
员工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却不给员工一份,公司这种违法行为,主要是为了在和劳动者发生纠纷时,让劳动者觉得没有劳动合同,就难以维权,让劳动者主动放弃维权,或者让公司在劳动纠纷中占据绝对主动,以此减少用工成本,压榨劳动者应有的权益。其实,公司的这种做法完全是自作聪明,狭隘的以为控制了劳动者最重要的证据,就能在用工时占尽主动,不过,如果劳动者对劳动法多少有一些认识,同时自身警惕起来,这种情况并不难处理
就是竞业禁止条款,你可以与医院协商
您好,基本工资是可以扣除的,因为你请了事假,公司制度上一半有写关于请假、迟到等事情的处罚办法,根据处罚办法进行扣除基本工资是合法的,但是不能超过20%。【风险提醒】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的相关工资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的案件屡见不鲜。问题频发,面临的就是取证难、费时间、索要难、执行难,最终承受结果的还是劳动者本人。这时候需要
您好,您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加班费、如有其他情况如未签劳动合同,未足额缴纳社保等可要求赔偿,详情可电询
离职后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员工在离职时,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个人缴纳部分需要离职员工承担
今天分享的这个案例,主要是讨论劳动者补缴社保、公积金的时效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个“诉讼时效”是否也适用于补缴五险一金的问题?是不是劳动者从公司离职超过一年,就无法再找原公司补缴的社保、公积金?在这个案例中,劳动者虽然只是以第三人身份参与庭审,但是诉讼的结果却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案情起因】余某在2012年7月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2008.01.01起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标准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因为新法不能既往,就是说新出来的劳动合同法不能去管没有实施之前的事情。2、具体算法:(1)自用工之日起——2008.01.01期间的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至于这个时间区间是否应该计算经济补偿金,就看是否符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要求。(2)2008.
一、你好,这是违法的。即使是针对具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也只能约定2年的竞业限制期限,3年是绝对违法的。此外,这个竞业限制期限并不普遍适用于所有员工,它只能适用于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针对一般的普通员工,单位是不能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期限的。二、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
劳动者离职,但打着公司名义收取客户费用,那么属于诈骗罪,公司会起诉该员工的。
如因个人原因无法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予以调岗,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近日,江西省某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以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且案涉房屋处于查封状态,原告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后仅享有担保追偿权为由,依法判令房屋买卖合同不予解除,被告赵某支付某开发商代偿款621542.89元、违约金44660.89元。 法院查明,2012年7月,某开发商与赵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房屋总价款为893216元,首付款273216元,余款62万元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是否要赔偿给劳动者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八十六条 【订立
一、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离职后签竞业协议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离职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只能与在职的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
建议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企业年金属于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费的补充养老金,是养老金三根支柱中的第二根(另外两根是社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商业养老保险)。建立企业年金是企业的自主行为,而参加企业年金则是员工的个人选择。单位停止缴纳企业年金,那个人也不用缴费了,所以对你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你每个月到手的现金流收入就增加了。但是企业年金本身是作为补充养老金的,所以一旦企业停止企业年金计划,你以后获得的补充养老金就会减少(不影响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来后,多久能得到赔偿款是不确定的,具体要视案件发展情况而定: 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这二块赔偿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一般情况下经一个月左右会拿到赔偿。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能与单位协商处理的
如果确实不能胜任原岗位,单位可以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仍然不能胜任的,单位有可能选择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