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地可以改建为停车位吗
可以。
绿地之争现象涉及到旧式开放式小区公共设施的权属及使用问题。对于一般旧式的开放式小区,其房屋最早多属国有或集体财产,由房管局、居委会等国有、集体单位代管,居住人交纳租金。
房改后,居住人交纳了房款,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业主购房款中通常并不包括购买公共设施的份额,因而像小区绿地、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这就造成了公共设施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导致了有些开放式小区公共设施无人管理或有关部门疏于管理、居民先占先得的混乱现象。
绿地属于公共部位,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公共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必须征得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因此,将绿地改建成停车场必须征得业主同意,物业公司以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求业主意见也是可以的,但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另外,国家对小区绿化面积也有规定,因此,物业公司还要取得发改或规划部门的批准才能将花园改建成停车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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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可知:(1)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无权决定将小区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位进行创收。(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利益,业主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1年内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区绿地是小区整体环境的一部分,也是许多购房
案例:某小区因地下车位不足,出现了“停车难”的问题。于是,物业公司在小区绿地划了停车位,马上出租一空。业主表示:物业不能擅自在小区绿地上划出停车位,更无权收取租金。而物业表示:在小区绿地上划出临时停车位也是应部分业主的要求进行的,是为了缓解停车位不足的无奈之举,希望广大业主理解。那么,该小区物业有权在小区绿地上划出停车位出租吗?小区内的绿地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改变绿地用途,不得擅自在
法律分析:首先,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有金钱往来的证据,但如果没有聊天记录,只是单独的转账,不能证明其他任何东西。所以到警局后,警察会问的各种细节,然后按手印,录像。一般警局是必须要拿到足够的证据,才能坐实的违法行为,对进行处罚的。如果的确有嫖娼的违法行为,即使没有被现场抓住,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转账记录/小姐口供等)也是会被治安处罚的。当然具体何种处罚是由公安机关来决定的,个人认为一定要积极坦白交代
您好,一般情况下只有转账记录是不行的,还需要证明该转账记录的目的,对该转账记录进行定性。
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为工伤一般得分情况,如果是在岗位导致腰间盘突出的,是可以申请为工伤的,如果在其他情况下导致的腰椎盘突出,那就不能认定为是工伤。在申请工伤之后,是需要保留医院的拍片证明和相关费用,以此可以让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一、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为工伤吗 (一)腰间盘突出的工伤认定,必须是一次性,一瞬间的事故伤害,日积月累的不算。 (二)必须有证人证明你你工作岗位受
法律分析:需要先鉴定是否属于职业病,鉴定了是职业病的话,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建议你去当地有职业病(噪声聋)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如果听力下降达到职业病诊断标准,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用人单位就要出钱给你做治疗,并且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
法律分析:加班导致脑溢血算工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可以要求室友进行赔偿
带薪学习----记工龄
一般不能把再婚改成已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如果不是记载错误是不能够随意予以变更的,再婚的婚姻状况是指其当事人至少是第二次结婚,二已婚是指其当事人已经结婚,其可能是属于初次结婚的情形,二者并不等同,不能随意变更。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
可与当地民政部门衔接申请
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在妇女酒后意识不清晰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视为违背妇女意愿
烈士就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以及为争取大多数人的合法正当利益而壮烈牺牲的人员。病故是自然死亡,不是为了社会主义建设等牺牲,因此不是烈士。但是也致敬老红军。
脑梗塞属于自身的疾病,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抢救四十八小时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否则并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男性如果被强奸了是否可以定性为强奸罪1、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保护对象为妇女和儿童,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认定为犯罪。2、虽然不属于强奸罪,但也是对男性事实上的强奸行为,自从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进行修改后,强制猥亵罪的侵害客体从“妇女”扩大到了能够包括男性的“他人”,因此强奸男性可以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定性为“猥亵”,所以也是会构成刑事犯罪
您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
上班途中被车撞上不一定算工伤,必须是满足下列条件才算工伤:一、是上班的合理路线。二、事故发生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三、是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上班途中被撞上不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工伤不仅可以享有工伤待遇,而且可以向肇事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获得双重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吗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也就是说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
合伙企业可以改制为有限公司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改制成有限公司,但不能直接改制,需要依法将原企业进行清算注销,然后再去注册相应的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方法企业改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选择改制方式。企业的改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整体改制方式整体改制是较为简单的改制方式,是指原企业以整体资产进行重组,并对非经营性资产不予剥离或少量剥离而改制设立新的法人实体。(2)部分改
你好,关于颈椎病可以鉴定为工伤吗,1、长期从事电脑工作、得了颈椎病,如果能鉴定为职业病的,就可以算工伤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