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高中夜间,齐某从卫生间跑出,在黑暗中撞到了李某,李某撞伤头部。在医院李某被诊断为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等。
住院费共计2万多元。李某家长认为,李某在学校受伤,学校应该承担责任,赔偿李某医药费。某高中在该事故中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齐某和李某二人也存在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某高中的赔偿责任。01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200 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2律师评析《民法典》第1199 条和第1200 条规定了教育机构对校内人身损害的责任。其中,第1199 条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侵害的,教育机构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其应承担责任。第1200条的归责原则是一般过错责任。
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自身行为具有一定的判断和控制能力,所以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须由受害人对教育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就本案而言,齐某和李某均系某高中的学生,事故发生时二人均系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第1200 条之规定,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某高中未采取有效监管和安全教育措施,且未在校园内科学合理地设置夜间照明设施,上述情形是导致齐某和李某相撞,致使李某受伤的主要原因。
故某高中存在重大过错,应依据《民法典》第1200 条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齐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已有一定的预见能力,其在跑动时未充分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李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黑暗处没有充分尽到避让和自我保护义务,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应认定齐某和李某过错程度相当,依据过失相抵原则,应适当减轻某高中的民事赔偿责任。03律师提示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等,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同时,学校应不断完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因管理混乱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 案情简介夜晚,某高中内,教室星星点点亮着灯,教学楼一角的洗手间区域一片漆黑。齐某从学校厕所跑出来,在黑暗中与李某撞在了一起,撞到了李某头部。李某在医院被诊断为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等。住院共花费20000多元。问:李某是在学校受伤的,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吗?答:某高中在该事故中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齐某和李某二人也存在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某高中的赔偿责任。 2 相关法
1 案情简介上午9点50分,下课铃声响了。一年级三班学生王某拿着“小弓箭”在玩,不小心射伤了同学李某的右眼。上午11点,一年级三班老师打电话给李某的妈妈,告诉她李某的眼睛受伤了。经医院诊断,李某伤情严重,构成七级伤残,出院后仍需要定期到医院检查并进行后续治疗。问: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吗?答:如果某小学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其应对李某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2 相关法条
儿媳一般是不具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一般都是老人的子女以及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但儿媳对其配偶履行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时,依法具有协助赡养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民法典》第
公司法人出事监事一般来说不会有责任。1、公司一旦发生情况,首先由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进行清偿;2、监事属于公司高管,如果其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甚至触犯刑法,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养老金暂停发放和这些原因有关:一是有可能是养老金没有认证,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一年进行一次;二是没有激活,在换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后,没有及时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导致养老金无法正常到账;三是不符合认领条件,退休人员在被判刑、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后,养老金就会暂停发放。2、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
很多人不清楚村委会是否有权签合同的,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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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问的特别好,现在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都有这样的问题。 《劳动法》第83条规定,对于仲裁双方当事人如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指的当事人是双方,包括用人单位也包括劳动者本人。 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改变了这种司法救助方式。有以下案件,用人单位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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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打电话进行投诉。或是向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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