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的疑惑——房屋征收评估要不要配合
很多人咨询小编:“我们家的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了,我看了补偿方案了,太不合理了,我不同意这个补偿标准,不想被拆迁,现在征收方要来评估我的房子,我不想让他们评估我的房子,可以吗?”
今天由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房屋征收评估的相关法律问题,让评估了就等于同意拆迁了吗?
在实践中,对于政府组织的房屋拆迁行为一般都是无法阻挡的,一昧的消极抵抗并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对于征收方要评估房屋,拒绝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同意入户评估并在评估登记单上签字并不等于被征收人就同意了拆迁。
那在房屋评估过程中,应当怎样操作才能保证评估结果更加合理呢?
首先,被征收人应当知晓自己有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可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方协商选定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协商成功的,则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进行确定。
如果,征收方直接派评估机构对你的房屋进行如何评估,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作出的评估结果对你也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在维权过程中,我们可以以该违法点对征收方的征收行为进行抗辩。
其次,在评估过程中被征收人还需要了解,如何评估需要对房屋的哪些方面进行评估。主要包括测量房屋的实际面积;绘制房屋示意图;
记录房屋使用年限、基本结构和状况;记录房屋周边状况;记录房屋的装饰修饰、附属物;收集房屋的房地产权属证书;记录房屋的产权人、常住人口和户口在册人数等情况。
第三,评估登记单上是否可以拒绝签字?是可以拒绝签字的,如果评估人员非要你签字,你需要仔细进行检查,防止错登或遗漏。
最后,在收到评估结果时,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进行房屋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否具有评估资质;
2.查看评估报告中是否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用的圆形公章盖章和评估师的签字;
3.评估报告需要注明有效期。
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被征收人还是有救济途径的,可以在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的10天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如果对复核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天内向当地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对补偿不满意,是否让评估机构入户评估的问题,小编也就解释的比较清晰了,你懂了吗?还不懂吗?那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我们会持续分享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
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规定 一、被征收人的权利 1、获得征收补偿和安置的权利 一般来说,能得到的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主体所有权补偿,根据房屋权属证书来确认是否具有产权、是否应当得到征收补偿。 (2)附属物所有权补偿,征收房屋附属物是指属于被征收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会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
主要权利有: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4、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5、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协商或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对拆
一、房屋征收评估过程要不要配合不签字可以吗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时,被评估人要配合评估工具,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不签字。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二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
欠钱不还被拉黑,找不到人的,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支付令能够送达欠款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规范拆迁行为的规定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国务院文件等。在这些文件中,可以总结出被拆迁人的如下权利:(1)知情权:即征地批文或者征收决定作出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标准及相关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
1、知情权; 2、依法要求给与补偿的权利; 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 4、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5、评估机构的选择权:评估机构由被拆迁人协商确定; 6、评估结果的复核权; 7、申请鉴定权; 8、申请裁决权; 9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
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权利义务不同。具体而言,授权人是领导者通过为员工和下属,提供更多的自主权,以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我们把这种领导称为授权人。授权是领导者智慧和能力的扩展和延伸,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和原则,授权过程是科学化和艺术化的过程。被授权人的含义:权利人把自己的权利委托给另外的人去行使,受委托人就是被授权人。因此被授权人的权利往往就是来源于授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依照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
一、索贿是否要追究被索贿人的刑事责任被索贿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如果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构成犯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犯罪。索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授权人是领导者通过为员工和下属提供更多的自主权,以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把这种领导称为授权人。授权是领导者智慧和能力的扩展和延伸,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和原则,授权过程是科学化和艺术化的过程。授权人的作用:(1)明确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使分工更细致。(2)使领导者能够腾出时间处理领导活动中最重要的问题。(3)为被领导者提供培养和锻炼工作能力的机会,有利于不断充实各级领导人员。(4)能够提高领导的决策的效率
无论是农村拆迁还是城市拆迁都存在着这样或是那样的一些拆迁问题。但是在实践征收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往往只关注到拆迁补偿,且即使遇到了拆迁补偿问题或是其他问题,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是一味的等,一味的拖延,这样漫无目的的等只会让被征收人陷入到困境当中,因为根本问题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解决。因此,凯诺律师今天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在征地拆迁中作为被征收人应该要怎么做。
无论是农村拆迁还是城市拆迁都存在着这样或是那样的一些拆迁问题。但是在实践征收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往往只关注到拆迁补偿,且即使遇到了拆迁补偿问题或是其他问题,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是一味的等,一味的拖延,这样漫无目的的等只会让被征收人陷入到困境当中,因为根本问题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解决。因此,凯诺律师今天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在征地拆迁中作为被征收人应该要怎么做。
实践生活中,征收方在与被拆迁人就补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或是被拆迁房屋是无证房屋时,通常会对被拆迁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是限期拆除决定,若被拆迁人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提起诉讼或是搬迁,拆迁方便为尽快完成拆迁工作,对被拆迁人进行强制拆除。
如果 对方家属不同意呢? 执意要去闹 工作没了 (实习生 证明都有) 对方家属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挂靠人不能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一)》第26条及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向发包人起诉,根本的法理依据是挂靠人不得任意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向没有合同关系的发包人起诉。严格依据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的文本进行严格解释,实际施工人仅包括与转包方、违法分包方有合同关系的相对方,而不包括挂靠方。当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发生工程款纠纷后,挂靠方不得像转包、违法分包中的实际施工人例外地突破合同相对
一、银行账户分类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1.基本存款账户:一家企业仅能开具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收养法》规定被收养人的年龄不能超过十四周岁,《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已经删除了关于被收养人十四周岁的限制。那么,民法典被收养人的年龄是多大?下文为大家详细解答。一、民法典被收养人的年龄是多大 《民法典》实施之前,对于被收养人的年龄,一般是要求不能超过十四周岁。此外,对于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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