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处罚: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因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导致破坏环境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刑法》第338条(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高”2013 年6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就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12 月, “两高”新修订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继续沿用了非法处置“三吨”危险废物的入罪标准,同时增加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属于“后果特别严重”。此外,新的司法解释还规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行政处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这两种非法转移都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第75 条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78 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7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 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 日以上15 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 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因此,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行为人除了被罚款之外,也可能被行政拘留。
3.民事责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的范畴,是指公民、法人因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侵害了环境公益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民事责任可能涉及两个层面,一种是针对私主体,即由于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侵害私主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另一种是由于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侵害环境公益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针对私主体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 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5 条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据此,如果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导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损害,例如将非法转移的危险废物倾倒在河流里,致使河流附近的居民中毒或者饲养的牲畜死亡的,受害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或者排除妨害。
1、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刑事责任。2、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立案;如果在公安或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死亡的,则应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3、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4、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
你好,直系亲属有犯罪前科,子女政审是不能通过的
我个人认为: 第一、开车撞死人,在法律上称为“交通肇事”,会引起两种法律责任:一是刑事责任,就是机动车驾驶员或其他责任人要坐牢;二是民事责任,就是机动车驾驶员或其他责任人要向受害者家属进行经济赔偿。 第二、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只与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与刑事责任没有关系,不影响坐牢时间的长短。 第三、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问题,规定在法律依据:《刑法》第133条,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照,并判断应该处以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交通事故导致伤者一年后去世,肇事者负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形:1、如伤者去世与交通事故直接相关,那么可以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2、如伤者去世是自身疾病原因或者治疗不当,不能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3、如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4、如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负事故同等及以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刑法》中没有围标串标罪,只有串通投标罪,其刑事责任为: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车辆肇事致人死亡的,需要区分以下情况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1、故意撞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过失撞人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
一、丢失账本的刑事责任判几年丢失账本不一定会承担刑事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要到派出所报案,然后去所在的税务局备案,根据相关规定要罚款的。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度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问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答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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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青少年,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从小被家里人捧着宠着,所以就养成了一些非常不好的习性。遇到不顺心的事或人,脾气只要一上来,不管时间地点,就要吵要闹。有的甚至冲动的犯下更大的错误。令人痛心,那关于青少年的刑事责任方面,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玉溪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十四岁到十六岁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
交通事故负全责致一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要争取缓刑的,首先应该尽量协商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取得谅解书,这样才可以尽量争取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要看是犯的什么罪我国《刑法》第十七条: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刑事责任1、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
恶意转移财产的刑事责任1、1998年4月17日,最高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范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何为“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2、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法律咨询解答丢失账本不一定会承担刑事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要到派出所报案,然后去所在的税务局备案,根据相关规定要罚款的。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
智力残疾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近日在全国范围内影响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案情大致是这样的:2016年4月14日,被害人杜志浩等十人组成要债团伙到苏银霞的企业要债,期间多次在接待室辱骂和侮辱苏银霞、于欢母子,并发生肢体冲突。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正在劝说和协调时,于欢欲走出接待室,被要债团伙围住逼回室内,于是其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刺向要债人员,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 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 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