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三叔在工厂打工,因突发疾病去世。工厂有多少责任

问题描述

我三叔在工厂打工,因突发疾病去世。工厂有多少责任
1个回答

1、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该工人是在工作时间内死亡,是为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3、建议你尽可能和死者家属协商解决,可要求一次性赔偿较少的金额。

相关问题

大家都在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