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理解《监察法》,本号根据权威媒体,推出《监察法》释义专题系列文章,对一些重点条文进行解读。
首先,监委根据《监察法》规定,可以监察调查哪些人呢?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监察对象的范围,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在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行使公共职权、履行公共职责等。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公职人员,关键看他是不是行使公权力、履行公务,而不是看他是否有公职。
实际上,除了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委还可以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普通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进行调查的。也就是说,尽管你不是公职人员,但是涉嫌与公职人员关联或共同违法犯罪,也是会被监委调查的。
关于监察对象,后续我们将分期作详细解读,敬请期待,下一期,是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马俊
村干部是否属于《监察法》监察范围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分为六类:(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
村干部是否属于《监察法》监察范围? 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分为六类:(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
1、政府聘用人员属于监察对象,党员还属于纪检对象。同时,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都属于效能监督对象。2、各级纪检机关案件查办对象有: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受理。3、
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刑事案件职能管辖的新格局;二是监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范围;三是法检办案中的管辖实务问题,就此谈谈个人理解。 (一)刑事案件职能管辖的新格局 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是指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立案上的分工。目前《监察法》已施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提请审议,监察体制改革初期的一些争议问题逐渐清晰。结合监察法及刑诉法修正案(审议稿),目前刑事
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有什么不同1、适用对象不同。监
1、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
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1、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2、土地使用税方法如下:1、
房产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各类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即房屋。房产税按年征收,由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分期交付,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
一、我国《宪法》对社会保险作了哪些规定1、对社会保险作出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其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
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包括手续费、管理费、介绍费、佣金、劳务费等支出。
一、老人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
2019年两会《立法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亮点一“收”税权政府如何收税须人大立法决定目前,在全国现行的18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这三种是经过人大立法的,其他都是依靠行政法规和文件来规定的,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70%。在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介绍说,如果本次会议上立法法修改获得通过,凡是开征新税,都要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政府征税必须经得人民的
税务稽查对象的落实,又称稽查计划的落实,或稽查任务的下达,它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征管处(科、股)提出稽查对象名单,递交选案协调小组审定,报经局长批准,进入落实检查的过程。其具体表现为局长或分管局长书面签发下达《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一般情况下,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在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或稽查机关内部的选案部门向稽查实施部门下达稽查计划时使用。为明确权责关系,通知书应一式两份,一份交执行稽查任务机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要实现社区的和谐稳定,就必须妥善处理好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近年来,物业纠纷大幅度上升,主要有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或因住房维修基金使用引起的拒缴物业费纠纷、公共区域使用不明引起的占用纠纷等等,表现出“三难”: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表决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业主维权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很好地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了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妥善解
十二、监察机关收集证据的一般权限(第18条)监察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这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配合取证的义务,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及有关单位不配合提供材料,拒绝阻碍不配合调查的,根据《监察法》的第63条,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处理。实践中,根据情节严重,还可能党纪、政务立案处分,重则还可能构成犯罪。 十三、被调
一、近亲不能通婚范围包括哪些人 近亲不能通婚范围包括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
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对于非直系亲属有不同的划分,也就存在不同的定义。在刑事法律关系中,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亲属都属于非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都属于直系亲属,在此范围之外的亲属都属于非直系亲属。
直属亲人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直系亲属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亲属不仅包括自然血亲,一并包括拟制血清。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而形成,由法律认可、经人为设定。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以下主体:依法订立合同,受合同拘束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上述主体都可以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后,订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一、法定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