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车辆的贬值损失获支持
【案例来源】
(2021)豫1003民初756号
【案情概要】
2020年8月24日16时46分,被告徐某驾驶鲁K×××××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京港澳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746公里(西幅)时,因未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致使所驾车辆与李某驾驶的豫ADN6817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李某和乘车人五人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伟华无责任,诉请依法解决。
【原告诉求】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269.5元、交通费2000元、车辆折旧贬值费35000元和鉴定费5000元,合计44268.5元;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争议焦点】
对已经销售的车辆是否存在贬值损失及该损失是否应当获得赔偿?
【法院认为】
1、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运输途中的商品车,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坏,修复后会影响其销售价格,侵权方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车辆贬值损失。
2、对已经销售的车辆是否存在贬值损失及该损失是否应当获得赔偿,现有证据可以证实:豫ADN6817号特斯拉小型轿车2020年7月16日购买,价税合计款项为279550元。
2020年8月24日发生事故,在4S店修复中,除了更换配件之外,还对车左后门门框翼子板、尾门、后围板经拆装、切割、焊接及铆接修复。
评估机构认定,从力学角度上讲修复后的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状态,从经济学角度上讲使用寿命缩短,加速车辆折旧;按事故前理论价值(272000元)与事故修复后理论价值(237000)之间的差价确认车辆贬值35000元。
3、本院认为,豫ADN6817号特斯拉小型轿车发生本次交通事故,采取切割、焊接等修复方式后,车辆的使用性能因受损而相对降低,必然在价值上会有所降低,即存在一定程度贬值损失。
4、本院根据车辆购买时间、事故碰撞情况、修复方式、修复后对车辆性能的影响、新车销售价格的下降等因素,合理平衡侵权人与受害人利益,酌定豫ADN6817号特斯拉牌车辆在本次事故中的贬值损失为20000元。
【判决结果】
综上,原告在本次事故中的损失有:医疗费2269.5元,交通费按1000元核算,豫ADN6817号特斯拉牌车辆事故贬值损失20000元,评估费5000元,合计28269.5元。
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5269.5元(医疗费、交通费、贬值损失),原告下余损失23000元由被告徐某赔偿。
基本案情2020年1月24日,张某驾驶小汽车与刘某驾驶的小汽车相撞,致两车损害,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嗣后,原告刘某一纸诉状将被告张某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车辆营运损失29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31000元。该案中,本律师代理被告张某,法院最终判决认定:保险公司赔偿刘某营运损失7080元;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律师分析一、车
轻微的交通事故中一般不会造成车辆损失,但是稍微严重一点的就需要对损失车辆进行修复了。那么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车辆损失应该怎么赔偿呢?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来个损失费赔偿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的。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中修复的车辆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中修复的车辆有哪些规定 根据实际的损坏来赔偿处理,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
交通事故责任方要付尸检的钱,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尸检是必须做的,通常费用由肇事方承担,如是单方事故就由驾驶员家属承担了
对于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保险公司可以认也可以不认,不认可鉴定结论,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需要提供证据。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如果积极赔偿了治疗费、医药费等费用,即使没有得到谅解书,法官还是会认定的赔偿事实,量刑时,法官会酌情考虑,因为在法律上并未规定一定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才是判决缓刑的关键。如果犯罪分子符合以下缓刑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你好,一般交通事故案件最后是走法律途径的。其中护理时间和误工时间是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确定的
交通事故中家属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计算如下:1、误工费只有在家属处理丧葬事宜时才有。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在处理受害人丧葬事宜时为减少其收入而支付的赔偿费用。2、交通费应以实际账单为准;相关凭据应与时间、数量和次数一致。
一、交通事故追尾的责任怎么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
交通事故中交警的扣车时限是多久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但在实践中,对交警扣车时间的规定,优先适用公安部制定的细则,交警扣车原因不同,扣车的时间就不同。1、车主存在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的时间。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车主因无证驾驶、未买交强险、车辆涉盗抢等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的,在车
交通事故中死亡的界定有啥 1、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中抚养费的赔偿标准如下:一、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二、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三、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四、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
交通事故中车辆停运损失费是什么
1、交通事故中抚养费的计算公式为: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18-实际年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一、追尾事故的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
对于交通事故中车辆为什么要被扣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交通事故中车辆停运损失费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由保险公司和侵权人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证据有: 1、直接财产损失证据,包括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财物损失清单、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等; 2、间接财产损失证据,比如车两个停运损失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