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处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导书。
第二条 本指导书适用于湖州市内从事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考核。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划分为Ⅰ,Ⅱ两个级别。级别划分及其允许的作业范围如下:
(一) __ Ⅰ级,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2.5 MPa的蒸汽锅炉;
(二) __ Ⅱ级,锅炉参数不限。
第三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二) 身体健康,矫正视力正常,无色盲;
(三) 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Ⅱ级水处理作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 有相应的锅炉水处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五)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知识。
第四条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理论考试采用全省统一题库,机考;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实际操作和口试结合的方式。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具体内容见 。
第五条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如下:
(一) __ 基础知识,占30%;
(二) __ 专业知识,占40%;
(三) __ 安全知识,占10%;
(四) __ 法规知识,占20%。
第六条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各部分技能所占比例如下:
(一) __ 汽、水品质,占40%;
(二) __ 水处理设备操作,占40%;
(三) __ 水处理设备故障排除,占20%。
第七条 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型包含判断题、选择题、多选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汽水品质化验操作与我中心水质化验员进行比对;水处理设备操作和故障排除采用口试。
第九条 作业人员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十条 经考试合格的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注明考试合格项目作业项目代号和考试合格日期。
A 理论知识
A1 基础知识
A
1.1 __ Ⅰ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基础知识
A
1.1 .1__ 化学基础知识
A
1.1 .
1.1 __ 元素、原子、分子、分子式、分子量、原子量、化合物、化合价、物质的量、氧化与还原、化学反应以及化学反应方程式、酸、碱、盐、氧化物、洛化物、浓度、溶解氧、电解与电离;
A
1.1 .
1.2 __ 化学平衡与平衡常数,影响平衡移动的因素;
A
1.1 .
1.3 __ 缓冲溶液、溶度积原理;
A
1.1 .
1.4 __ 水的离子积常数及其pH值的概念;
A
1.1 .
1.5 __ 浓度的基本计算及其相互间的换算。
A
1.1 .2__ 天然水
A
1.1 .
2.1 天然水中的杂质及其特点;
A
1.1 .
2.2 天然水中的杂质对锅炉设备的危害。
A
1.1 .3__ 锅炉基本知识
A
1.1 .
3.1 锅炉的分类、结构及其简单的工作原理__
A
1.1 .
3.2 锅炉燃烧、传热的基本知识及其与水处理的关系
A
1.1 .
3.3 锅炉排污的目的、方式、要求和排污量的计算。
A
1.1 .4__ 水质化验分析知识
A
1.1 .
4.1 化验室建设与化验室管理;
A
1.1 .
4.2 化验分析的一半知识及其基本操作;
A
1.1 .
4.3 化验室常用设备、仪表、设备;
A
1.1 .
4.4 化验室用水要求;
A
1.1 .
4.5 溶液配制与浓度计算;
A
1.1 .
4.6 分析计算与数据处理;
A
1.1 .
4.7 滴定(容量)分析法
A
1.1 .
4.8 重量分析法;
A
1.1 .
4.9 给水、锅水、蒸汽取样的方法及其要求,锅炉水(汽)取样装置和取样冷却装置的设备要求;
A
1.1 .
4.1 0 水质标准中常规指标测定的原理和检测方法;
A
1.1 .
4.1 1 水质化验记录的要求。
A
1.2 __ Ⅱ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基础知识
Ⅱ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除掌握Ⅰ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基础知识外,还应当掌握本条要求的水质化验分析基础知识。
A
1.2 .1 仪器分析法
A
1.2 .2 在线工业化学仪表的检测、校验原理
A
1.2 .3 水中常见阳离子的定性验测方法;
A
1.2 .4 水中常见阴离子的定性验测方法。
A2 专业知识
A
2.1 Ⅰ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专业知识
A
2.1.1 基本知识
A
2.1.1 .1 锅炉水处理的目的及其意义;
A
2.1.1 .2 锅炉用水的主要指标及其各项指标控制的意义;
A
2.1.1 .3 锅炉水处理方法的选择原则及其对水质要求。
A
2.1.2 水质处理
A
2.1.2 .1 锅内加药水处理
A
2.1.2 .
1.1 锅内加药水处理的原理、特点及其适用范围;
A
2.1.2 .
1.2 加碱性药剂进行水处理的原理及其加药量的计算;
A
2.1.2 .
1.3 加磷酸盐进行处理的原理及其加药量的计算;
A
2.1.2 .
1.4 加综合药剂进行处理的原理及其加药量的计算;
A
2.1.2 .
1.5 锅内加药常用方法、设备类型及其使用操作。
A
2.1.2 .2 国外水处理
A
2.1.2 .
2.1 原水预处理的目的及其常用方法;
A
2.1.2 .
2.2 离子交换树脂的种类、性能及其选用原则;
A
2.1.2 .
2.3 离子交换树脂污染的类型、原因及其树脂的复苏;
A
2.1.2 .
2.4 离子交换树脂装填量、再生剂用量、周期制水量、盐耗等计算;
A
2.1.2 .
2.5 钠离子软水处理的基本原理;
A
2.1.2 .
2.6 软化和降碱处理的常用方法及其原理和要求;
A
2.1.2 .
2.7 常用离子交换器的种类、结构、安装要求以及运行操作;
A
2.1.2 .
2.8 离子交换器常见故障及其消除方法;
A
2.1.2 .
2.9 自动控制钠离子交换器的设置方法;
A
2.1.2 .
2.1 0 水的除盐处理基本原理及其方法。
A
2.1.2 .3 锅炉水垢的结生和清除
A
2.1.2 .
3.1 锅炉结垢的原因及其危害;
A
2.1.2 .
3.2 水垢的种类、性质及其鉴别方法;
A
2.1.2 .
3.3 常用的除垢方法及其适用条件和要求;
A
2.1.2 .
3.4 锅炉化学清洗及其质量要求。
A
2.1.2 .4 锅炉汽水系统的腐蚀及其防止
A
2.1.2 .
4.1 腐蚀的定义、分类及其锅炉汽水系统中常见的腐蚀形式;
A
2.1.2 .
4.2 金属腐蚀的因素及其防止措施;
A
2.1.2 .
4.3 常用的除氧方法及其设备;
A
2.1.2 .
4.4 锅炉停炉保护的常用方法及其选择。
A
2.2 __ Ⅱ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专业知识
Ⅱ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除掌握Ⅰ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外,还应当掌握本条要求的专业知识。
A
2.2.1 水的沉淀处理
A
2.2 .
1.1 胶体化学基础
A
2.2 .
1.2 水的混凝处理
A
2.2 .
1.3 水的沉淀软化
A
2.2 .
1.4 沉降原理
A
2.2 .
1.5 沉淀处理系统及其设备
A
2.2 .2 水的过滤处理
A
2.2 .
2.1 水的过滤过程
A
2.2 .
2.2 滤池、过滤器
A
2.2 .
2.3 滤料
A
2.2 .
2.4 其他过滤方式
A
2.2 .3 离子交换的基本原理
A
2.2 .
3.1 离子交换济的分类
A
2.2 .
3.2 离子交换树脂的命名
A
2.2 .
3.3 离子交换树脂的性能
A
2.2 .
3.4 新离子交换树脂的处理和贮存
A
2.2 .
3.5 树脂的变质、污染、复苏和报废
A
2.2 .
3.6 离子交换原理
A
2.2 .
3.7 离子交换平衡
A
2.2 .
3.8 离子交换速度
A
2.2 .4 水处理交换处理
A
2.2 .
4.1 离子交换软化处理
A
2.2 .
4.2 离子交换软化和降碱处理
A
2.2 .
4.3 一级复床除盐
A
2.2 .
4.4 一级除盐+混合床除盐
A
2.2 .
4.5 提高离子交换除盐经济性的措施
A
2.2 .5 离子交换设备及其系统
A
2.2 .
5.1 固定床离子交换设备
A
2.2 .
5.2 连续床离子交换设备
A
2.2 .
5.3 除碳器
A
2.2 .
5.4 混合离子交换器
A
2.2 .
5.5 离子交换的辅助设别
A
2.2 .
5.6 常用离子交换器的运行操作
A
2.2 .
5.7 离子交换器常见的故障及其消除方法
A
2.2 .
5.8 离子交换系统以及设备的防腐
A
2.2 .
5.9 化学废水处理系统和设备
A
2.2 .6 膜处理
A
2.2 .
6.1 膜的预处理
A
2.2 .
6.2 反渗透
A
2.2 .
6.3 电除盐
A
2.2 .7 水的其他除盐方法
A
2.2 .8 凝结水的处理
A
2.2 .
8.1 凝结水的污染
A
2.2 .
8.2 凝结水的过滤
A
2.2 .
8.3 凝结水的混床精处理
A
2.2 .
8.4 凝结水处理的主要设备和系统
A
2.2 .9 汽水系统金属的腐蚀及其防止
A
2.2 .
9.1 腐蚀的定义、分类以及原理
A
2.2 .
9.2 影响金属腐蚀的因素
A
2.2 .
9.3 给水系统金属的腐蚀及其防止,包括物理除氧、化学除氧、给水pH值、直流锅炉给水加氧处理;
A
2.2 .
9.4 锅炉水侧金属的腐蚀及其防止
A
2.2 .
9.5 系统的腐蚀
A
2.2.1 0 锅炉的结垢及其防止
A
2.2.1 0.1 水垢和水渣
A
2.2.1 0.2 水垢的危害
A
2.2.1 0.3 水垢的形成及其防止
A
2.2.1 0.4 易溶盐“隐藏”现象
A
2.2.1 0.5 锅炉水垢的磷酸盐处理
A
2.2.1 0.6 锅炉水的氢氧化钠处理
A
2.2.1 1 锅炉的蒸汽污染、积盐及其防止
A
2.2.1
1.1 蒸汽的污染
A
2.2.1
1.2 蒸汽流程中的盐类沉淀物
A
2.2.1
1.3 获得清洁蒸汽的方法
A
2.2.1
1.4 过热器反冲洗
A
2.2.1 2 锅炉的水汽质量监督
A
2.2.1
2.1 热力系统水汽理化过程
A
2.2.1
2.2 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
A
2.2.1
2.3 锅炉的热化学试验和热力系统汽水查定
A
2.2.1
2.4 凝气器漏水率的测定方法
A
2.2.1
2.5 锅炉割管检查结垢、腐蚀状况的方法
A
2.2.1 3 锅炉的化学清洗和停炉保护
A
2.2.1
3.1 了解锅炉化学清洗的条件、一般工艺过程、清洗质量的要求
A
2.2.1
3.2 锅炉的停用保护
A
2.2.1
3.3 锅炉启动时水处理操作和化学监督
A3 安全知识
A
3.1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
A
3.1.1 锅炉注册登记时对水处理的要求
A
3.1.2 锅炉水处理档案要求
A
3.1.3 水处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A
3.1.4 化验记录的要求
A
3.2 锅炉检验安全管理
A
3.2.1 水质定期监测的要求
A
3.2.2 垢样分析要求,包括定性、定量分析
A
3.3 作业安全
A
3.3.1 触电
A
3.3.2 误操作
A
3.3 .3 烫伤
A
3.4 化学药品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A
3.4 .1 灼伤
A
3.4 .2 中毒
A
3.4 .3 失火
A
3.5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A4 法规知识
A
4.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A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A
4.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定》
A
4.4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
4.5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
4.6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A
4.7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A
4.8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A
4.9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A
4.1 0 GB1576- 《工业锅炉水质》
A
4.1 1 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A
4.1 2 其他有关锅炉水处理法规、标准
B 实际操作技能
B1 水、汽品质分析
B
1.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包括H2SO4,EDTA,Na2O-5H2O,NaOH,KMnO
4、 碘标准溶液等;
B
1.2 pH测定,玻璃电极法
B
1.3 氯化物的测定,摩尔法
B
1.4 水样的采集
B
1.5 电导率的测定
B
1.6 高硬度的测定
B
1.7 低硬度的测定
B
1.8 总磷酸盐的测定
B
1.9 浊度的测定
B
1.1 0油的测定
B
1.1 1 溶解氧的测定
B
1.1 2 碱度的测定
B
1.1 3 亚硫酸盐的测定
B
1.1 4 铜、铁、钠、二氧化硅、联氨等金属离子和非金属离子的测定。
B2 水处理设备操作
B
2.1 水处理设备操作
B
2.2 各种离子交换设备的反洗、置换、正洗、运行制水操作,膜装置的运行及其反洗操作
B
2.3 锅内加药操作
B
2.4 除氧器的运行操作
B
2.5 除碳器的运行操作
B3 水处理设备故障排除
B
3.1 离子交换设备能力降低,周期制水量减少
B
3.2 运行或反洗过程交换济流失
B
3.3 软化或除盐过程中,出水达不到要求
B
3.4 软化水氯离子含量增加。
A
1.4 __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功能与使用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回转限位装置、连(联)锁保护装置、防后倾装置、抗风防滑装置等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及其使用。
A
1.5 __ 起重机械主要电气保护系统的功能及其要求
包括短路保护、零位保护、错(断)相保护、失压保护、紧急断电开关、电气绝缘与接地保护等电气保护系统。
A
1.6 __ 起重机械主要液压系统的功能与要求
包括动力元件、执行元件、控制元件、辅助元件和工作介质的功能与要求。
A
1.7 __ 起重机械基础和轨道要求
A
1.7 .1__ 基础基本要求与施工图识读;
A
1.7 .2__ 基础(包括附着杆等基础)与设备的连接。
A
1.7 .3__ 轨道铺设。
A2__ 安全使用管理知识
A
2.1 __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A
2.2 __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
A
2.3 __ 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
A
2.4 __ 起重机械的选购、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变更、停用和注销。
A
2.5 __ 定期检验程序和要求。
A
2.6 __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警示说明和警示标志。
A
2.7 __ 安全用电、防雷。
A
2.8 __ 消防有关要求。
A
2.9 __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A
2.1 0__ 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处置、现场保护和事故报告。
A3__ 法规知识
A
3.1 __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A
3.2 __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A
3.3 __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A
3.4 __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A
3.5 __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A
3.6 __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A
3.7 __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
3.8 __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A
3.9 __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及其相关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细则;
A
3.1 0__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A
3.1 1__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A
3.1 2__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A
3.1 3__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A
3.1 4__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A
3.1 5__ 其他相关的法规(包括有关维护保养规范标准)。
绩效制度
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为我局承压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为我局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一、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二、申请条件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二)身体健康,满足作业工作对身体的特殊的要求;(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有与从事作业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五)经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及以上学历;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政务服务大厅2号窗口办理五、办理时限六、办理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七、办理费用该事项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9-20 颁布日期:1991-09-20 文号:劳安字[1991]3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5-08-16 颁布日期:1985-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从事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
吊篮作业人员需要证件,即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吊篮安装拆卸工为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吊篮是建筑工程高空作业的建筑机械,作用于幕墙安装,外墙清洗,安装前应当对提升机进行检验以及对吊篮构配件规格的统一性、配套性进行检查。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等
对于一些调查人员,在野外进行工作过程当中,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岗位津贴来进行处理,对于岗位津贴与补贴,在一般情况下是除了基本工资的一些经济补偿费用,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调查人员野外作业补助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调查人员野外作业补助标准 岗位津贴、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岗位津贴与补贴是指基本工资外,为补偿职工额外劳动消耗需支付给职工的津贴、补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许可程序和要求一、报名方法由培训机构组织学员报考;二、报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具备的条件(一)年满18周岁(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的专业技术考核申请);(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锅炉水处理设备操作人员:无色盲)。三、报考者需提交的申请资料(一)《特种设备作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年满18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培训方法: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培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多少年复审一次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不含煤矿),每6年换发一次证书。一、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
(一)使用单位许可1.提交资料符合要求(可实物检查)。2.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二)人员资格许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条件的要求;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6.具体条件及考核要求见相关的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二、办理材料(一)使用单位许可1.组织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6、金属
需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吊篮应当归属于特种设备。电动吊篮加装拆除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吊篮作业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吊篮是建筑工程高空作业的建筑机械,起到于幕墙加装,外墙清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一、总则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规范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准则,以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规程。2.本规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遵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行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保养规程的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需要哪些证件?特种作业上岗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包括的专业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
需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吊篮应当归属于特种设备。电动吊篮加装拆除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吊篮作业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吊篮是建筑工程高空作业的建筑机械,起到于幕墙加装,外墙清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一、工作目的 高处作业是电力生产中常见的、安全风险比较大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年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闽电安监〔 〕1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加强公司系统生产作业过程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人员防高坠意识,完善各类防高坠的安全设施,强化一线人员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防高坠预案,防止生产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合格(一)内科1、器质性心、肝、肾疾病:(1)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心电图明显异常者。(2)急性肝炎和慢性肝炎、肝硬化。(3)急性肾炎和慢性肾炎。2、血压超过160/90毫米汞柱(2.131.20千帕斯卡),低于86毫米汞柱(1.157.5千帕斯卡),包括单项血压数值,船舶驾驶,血压超过140/90毫米汞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