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高处作业是电力生产中常见的、安全风险比较大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年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闽电安监〔 〕1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加强公司系统生产作业过程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人员防高坠意识,完善各类防高坠的安全设施,强化一线人员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防高坠预案,防止生产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组织开展 年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监督工作。
二、 组织方式
公司成立电力生产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公司专项安全监督方案,并对各部门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将公司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监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车间、班组、个人,保证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 重点整治监督内容
专项监督的重点要紧密围绕强化人员防高坠意识、完善防高坠安全设施、加强高处作业安全工器具管理、加强高处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
各单位要按照下述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安全监督。
(一) 强化人员防高坠意识
各部门要通过危险点分析、事故案例教育、违章考核等方式,强化人员安全意识,使一线职工养成进入高处作业现场自觉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设置或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安全围栏、安全围网、盖板、警示标语等)的习惯。
通过阶段整治工作,最终要使一线员工人人明确并确保做到高处作业的“四个必须”: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高坠措施,必须认真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要求,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示。
(二) 完善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
1.输电线路杆塔的爬梯、爬钉必须齐全、完好; 钢管杆横担处应设有检修人员转位时手扶用的牢固的手扶构件。杆塔名称、编号标记必须清晰、齐全、唯一,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杆号能够和系统图图实相符。
2.变电站龙门构架爬梯必须齐全、完好。固定在建筑物、设备上(不包括铁塔、水泥杆)的钢直梯,梯段高度超过3米的必须要装有护笼。
3.各种楼梯、钢梯、高空平台均应采取防滑措施。凡坠落高度在2.0米以上的工作平台、人行通道(部位),在坠落面侧应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
4.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硬质梯子的横木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
梯子不宜绑接使用。
5.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应经施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作业前应先检查稳定性。
6.为了方便防高坠装置在变电站的使用,各单位应在变电站初设会审和施工图会审时,对开关站通道、场地的平整度等提出相关要求,设计单位、基建部门应尊重运行单位的意见。
(1) 建设无障碍通道,确保高空作业车或电动液压升降平台能够无障碍地到达设备区。
(2) 设备区域下方场地应修整成方便快装脚手架、电动液压升降平台、高空作业车的运输以及固定的平地。
7.各单位应积极推广输变电设备检修防高坠落的新技术、新成果,如在输变电杆塔、构架安装杆塔防高坠装置,在变电检修工作中采用刀闸检修平台、快装脚手架等。
8.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使用前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准用证,并定期检验。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
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9.电力生产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同时”,即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 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工具管理
各部门要按照《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电安〔 〕305号),加强登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做好采购、试验、保管、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管理。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 加强高处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安监〔 〕618号)的要求,加强高处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管理,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监督检查:
1.作业前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 经医师鉴定,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不允许参加高处作业。
(2) 发现现场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精力不集中等症状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宜穿软底工作鞋。
⑶ 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 能在地面进行的工作,不在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必须在地面上进行,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和缩短高处作业时间。
高空作业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作好感应电的防范和防止误碰带电体的措施。
(5) 凡检修时可能形成的坠落高度在
2.0 米以上的孔、坑应装设牢固醒目的临时防护栏杆、安全网或盖板。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足够的照明。
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油毡、彩钢板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进行工作。
(6) 变电站、电厂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
1.05m~
1.2 m,下道栏杆高0.5m~0.6m)和栏杆柱组成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当高处行走区域不能够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
1.05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
(7) 上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严禁攀登。
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杆架后,再行登杆。
(8) 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登高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绳)、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好牢靠。
需进行检修作业时,应先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识别标记,核对无误并验明线路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工作。
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该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攀登。对于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作业人员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9) 线路跨越公路架线施工时,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备足施工所需的交通安全标志、围栏、围网,防止汽车误入拉动地面或低空导线、临时拉线,引起杆塔上作业人员高空坠落。
具体措施为在导线跨越公路施工时,施工现场应短时用封闭式围栏阻拦并设置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或者指定专人手持小红旗对可能来车的方向进行车辆拦阻。
线路跨越市区道路或主要干道时必须提前向交警部门申请交通管制。
2.作业中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 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为做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关于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的有关要求。
(2)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或坠落相对高度超过
1.5 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⑶ 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支持件上]。
(4) 砍剪树木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并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不得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5) 使用绝缘斗臂车作业,必须先检查绝缘臂为合格状态,在绝缘斗中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和绝缘工具。不得用汽车吊(斗臂车)悬挂吊篮上人作业。
不得用斗臂起吊重物。在斗臂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
(6) 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
人员在转位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且不得失去后备保护绳的保护。
(7) 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严禁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联结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8)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3.做好高空落物伤人的安全防范措施
(1) 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2) 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⑶ 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4) 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应使用工具袋。
(5) 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6) 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 完善应急预案管理
各部门必须依照《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闽电安监〔 〕470号),结合高空作业的特点和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防止人身高空坠落的应急预案。
四、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布置,实施方案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四是与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明确各项整治内容的责任部门,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3.公司工作小组将适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对各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整改方案。
4.专项安全整治、监督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形成总结报告,从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存在问题、工作建议、下阶段计划等五个方面,逐一进行总结、整理、分析,并前将工作总结报公司安监部。
1、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2、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属特殊工种,必须经市级专门培训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3、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4、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措施,作
防止高空坠落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学习集团公司近期三起人身伤亡事故,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防止高空坠落及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都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的完成。一、严格高处作业人员检查把关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无妨碍工作病症,须持证上岗。登高作业前应确认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正确佩戴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特殊高处作业
1、作业前准备1.1.劳动组织:工作班成员至少两人,应有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2处及以上现场设置专责监护人)等,人员数量必须满足现场作业条件。1.2人员要求:现场人员应经过车间(班组)专业培训,外包人员经车间安规和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发放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外包人员的作业技能、安全资质在车间全部备案建档。1.3工器具和仪器仪表:通用工器具主要包括开展现场作业用个人防护用品(全棉长袖工作服、戴手套、穿
挖土、打桩、钻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一般可视为动土作业。其实,凡是影响到地下电缆、管道等设施安全的地上作业都包括在动土作业的范围之内。如绿化植物、设置大型标语牌、宣传画廊以及排放大量污水等影响地下设施的作业;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在规定以外的场地堆放重物或在正规道路以外的场内界区运输重型物资,包括运输工具在内物件运载总重在限定值以上
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提高自我控制、自我防护能力。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 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新上岗、转岗、提职职工必须进行处、项目部(中心站)、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及其它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3、 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
对吸毒人员的管控措施主要包括:深入排查登记,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依法落实各项戒毒治疗和康复措施;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切实提高动态管控水平。
吸毒会得到的法律制裁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禁毒法,处罚的种类有拘留、罚款和强制戒毒。吸毒人员管控措施有排查登记和落实戒毒相关的质量,还有后续吸毒人员的管控机制的完善。 一、吸毒会得哪些法律制裁 吸毒会得到的法律制裁是治安拘留、罚款,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提醒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了确保作业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施工人员按照本措施进行施工。一、作业前准备1、办理动火作业票,落实安全措施。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3、检查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无隐患。4、施工负责人应将工具、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材料准备齐全,并运至施工现场。5、清理施工现场作业地点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任何杂物,现场严禁有可燃
(一)使用单位许可1.提交资料符合要求(可实物检查)。2.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二)人员资格许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条件的要求;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6.具体条件及考核要求见相关的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二、办理材料(一)使用单位许可1.组织
一、总则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规范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准则,以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规程。2.本规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遵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行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保养规程的要求
一、 加强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高压线附近的安全教育。 二、 加强对吊机司机、吊机指挥人员及砂井机操作员进行高压线附近操作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三、 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进行高压线附近的安全教育。 四、 制定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 吊装作业的吊机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吊机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方可进行吊装。 六、 雨天及夜晚禁止在高压线附近进行吊装作业。 七、 在高压线附近竖立
(一)、常住人口管理王家后派出所辖区总面积61平方公里,管辖9个行政村,92个村民组。辖区总人口9425人其中16—45周岁男性公民2333人,有违法犯罪经历的女性公民4人。所有人口均按要求录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包村民警坚持入户走访工作,及时将采集到的辖区居民信息反馈到所内,确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更新及时性。(二)、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我所共安装社会版流动人口管理系统30套,辖区共有暂住人口15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定义: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3、一般高处作业分级:a)高处作业高度在25
(1)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烟道、管路、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为设备内作业,必须执行化工行业《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2)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min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人内作业。 在作业过程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遵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和标准。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凡从事二米以上(含二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作业面高处牢靠处,并扣好保险钩。 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开动火证,并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管;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使用护目镜或面罩,并应穿绝缘
一、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二、 高处作业的分级: ⑴ 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5米; ⑵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 ⑶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 ⑷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三、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四、 对《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一、下井人员九不准 1、 下井前喝酒者不准下井。 2、 不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者不准下井。 3、 耳聋、严重近视、精神失常和高血压者不准下井。 4、 休息不好者和情绪不正常者不准下井。 5、 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下井。 6、 在井口(采场)和井下不准拥挤,打闹和睡觉。 7、 在井下不准随地大小变。 8、 井下停电无照明时不准乱走动,应在安全地点等待。 9、 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准挂在电线路、电缆、变压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5. 1.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 4.5. 1.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100吨; 4.5. 1.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 4.5.2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4.5.2 .1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5.2 .2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
高处坠落风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作业活动匕要危险源引发事故风险点预防措施负责人钢结构施工高空坠落下方未挂水平安全网或挂网不合格;未设置安全绳:人员作业行走未挂安全带。下方满挂水平安全网,并系挂合格;钢结构上方安装安全绳;人员作业行走系挂五点式安全带。高空吊篮作业高空坠落吊篮停放在空中,人员从上方进出;安全装置(安全锁、限位器、制动器)失效;保险绳未固定牢固,作业时未将安全带卡在保险绳上;人员操作不熟练
(1)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 氧气瓶、乙炔瓶所设的位置,距火源的位置不得少于10m。 ⑶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4)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5) 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时,对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净,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6) 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