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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立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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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立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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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确定立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具有遗嘱能力,因此要判断遗嘱人是否具有一准来就要判断其遗嘱人不是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可。

因此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是不具有遗嘱能力,除非其是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能力是指什么

1、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反之亦然。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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