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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意外险赔付20万胜诉判例

问题描述

猝死,意外险赔付20万胜诉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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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本案的基本案情是原告亲属所在的单位为包括原告亲属在内的雇员投保了团体人身险,其中团体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是20万,保险期间,原告的亲属在参加完单位举办的活动后骑电动车回家的途中撞上道路的护栏,致其从车上跌落,后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载明的死因是猝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无法明确死因,保险公司据此认为不属于保险事故,拒赔。

当事人在保险公司拒赔后通过网络找到我,在向我咨询后,委托我代理该案。

【法庭审理】

案件在立案时就经历了一番周折,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受理后,保险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该案被移送到浦东法院审理。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以下两个观点,并据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第一、保险公司认为猝死属于疾病原因导致,因此不属于意外事故。

第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司法鉴定意见书都载明死因无法确定,且原告不同意尸检,事故原因无法查明的原因在于原告。

针对保险公司的观点,本律师通过庭审和庭后提交书面代理意见的方式向法官阐明我方观点并据此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0万元,本律师强调以下两点:

第一、猝死时一种结果,不是原因,导致猝死的原因众多,可能是疾病原因,可能是意外事故,本案原告的亲属是因交通事故的意外导致的猝死,保险公司并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的亲属时因为疾病原因导致的猝死。

第二、关于没有尸检导致死因无法认定的问题,本律师认为,保险合同并没有约定要进行尸检且原告已经举证证明原告亲属猝死的原因是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原告亲属死亡的原因并非无法认定。

该案前后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最终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金20万。

【律师建议】

保险类案件是专业性比较强的案件,保险合同动辄几十页甚至上百页,保险条款的用语大多晦涩难懂,普通民众很难读懂保险条款,更无法把握住案件的争议焦点。

另外,保险公司一般都有专业的律师或法务来负责具体的案件,普通民众所具备的法律知识显然不足以应对庭审。

一审是最重要的,需要高度重视,一审如果输掉,想通过二审翻过来,机率虽有,但微乎其微。

曾经有遇到向我咨询过的当事人,以为多咨询几个律师自己就具备了应付庭审的知识和技能,自己就去开庭了,结果一审败诉后又来找我,我跟他说二审改判的可能性比较小,也需要支付律师费,他考虑后没有再联系我,估计二审还是自己去开庭的。

一审没有做好准备,寄望于二审改判是下策中的下策,而败诉的结果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因此建议一定要慎重对待自己的案件,尤其是一审,慎重考虑是否需要专业律师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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