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国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对农荒土地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如果是农村进行集体开采的话是不需要相关土地使用证的,如果是个人进行开采的话,需要和当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签订相关的合同,那么这样就可以通过此合同申请拿到该土地的土地使用证。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住证暂住证是外地来本市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来人员在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
一、暂住证制度已经被取消2015年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二、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情形如下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三)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四)洗浴中心场所;(五)室内游艺、游乐场所;(六)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什么是临时牌照,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临时牌照简要来说,临时号牌就是在我们没有取得正式牌照前的一种过渡牌照,在此期间行车上路必须使用临时号牌,它的法律效应和正式牌照是一样的,在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号牌即可作废。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临时牌照(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情况下需要办理暂住证。暂住证是各市公安局针对在本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的证件,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凭此证享受本市本地居民的社会服务与福利。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
一、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二、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要交吗? 安置房主要有以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犯。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中用地面积、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地类面积。③备注、变更记事、附图以及证书的
一、人民警察在办理案件时什么情况下需要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二、刑事诉讼回避种类有哪些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刑事
下列情况下一般需要劳动合同:1.办理社会保险;2.领取失业金;3.申请劳动仲裁;4.办理信用卡和银行贷款;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企业涉及建构筑物工程建设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需要做立项。立项特指建设性项目已经获得政府投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原称立项批文),可以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需要写谅解书 负刑事责任才需要对方写谅解书,次要责任不负刑事责任当然也不需要谅解书。 《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在去进行工作的时候,劳动者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每个月的工资发放,收入也是最主要的一点,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收入证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
一、期房退契税(一)、符合期房退契税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文“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缴纳契税应予以退还”的文件精神。(二)、办理期房退契税需提供的资料:1、期房退房人要求退契税的申请报告2、期房退房人与开发公司退房的书面协议(要盖
一、高铁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退票如果您还未取票的话,您可以在12306网站上,办理退票业务。您登陆12306网站后,在“我的订单”中找到您的订单,而后点击“退票”即可,退款将原渠道退还到支付账户中。网上订的高铁票也是可以在火车站退票的,铁道部规定,已经取票或不足发车前2小时的情况下,旅客须到火车站办理退票,退款也将退还到支付账户。二、高铁退票的手续费(1)发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2
股东减持需要公告的情况如下:1、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2、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减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对所持有的股票部分进行转卖,减少对该公司的控股权。《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
一、什么情况下要办理无犯罪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开设某种企业2、职业资格考试3、从事某种活动4、从事某种职业二、开设某种企业(一)筹建期货经纪公司全体拟出资人共同指定的筹建负责人,申请开业的期货经纪公司拟聘用的其他期货从业人员、拟聘用的其他期货业务辅助人员,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业的营业部从业人员,拟设外资
一共有4种情况公司解除需要给到双倍经济补偿金:1、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单位就解雇员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车牌按照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导致号牌不清晰、不完整,影响识别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更换时,应当更换号牌:1、号牌字符被涂改,不能复原;2、号牌字符的反光性能不一致或者底色反光不均匀;3、号牌的安装孔损坏或者其他的物理化学损坏;4、号牌的底色或字符颜色有明显褪色;5、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完整;6、号牌外观不符合国标的要求,比如号牌表面不清晰、不完整
法律分析:国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意征收土地,《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国家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时才可以征收土地。但是所谓的公共利益目的,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公共利益目的一般是指国家的建设需要,狭义上讲是指直接的国家建设需要或公共利益的需要。例如,进行国防工程建设、公用电信事业建设、
企业在选定某种比较方法并确定了存货的期末价值之后,需要进行会计处理,调整账务。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如果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则不作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仍按期末账面价值列示;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需采用备抵法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备抵法即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损失不直接转销存货科目,另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