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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本人或亲属买房落户办理指南

问题描述

福州本人或亲属买房落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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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目:购房入户产权所有人系本人所有或直系亲属共有的

办理条件

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产权所有人系本人所有或直系亲属共有的,可按人均25平方米面积准予迁入夫妻、父母、未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已婚子女按人均面积可以整户迁入,不允许拆户迁入后再申请“三投靠”。

办理材料

1.《房产证原件或《产权备案证明

2.原籍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身份证

4.原籍地派出所出具与产权人关系证明

5.《结婚证。

办理流程

1、预约

2、申请

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

3、办理

原籍地迁出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1.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迁移证工本费每张3元

2.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闽价(1997)费字218号

办理地点

鼓楼区洪山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38号

电话:0591-83713451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鼓楼区鼓西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7号

电话:0591-8755333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备注:

1、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

2、一套商品房只可享受一次,二手房原产权人虽未享受,但户口仍在原地址未搬出的,经动员无效的情况下,将原户中人员户口迁入街、乡(镇)为单位设立的集体户后,新产权人可按购房落户条件迁入。

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18周岁以下不能单独按购房条件迁入。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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