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五、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六、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七、政府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八、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及规模经济的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九、在合作化时期入社而参加裁缝社、铁器社、理发店、马车队等小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要求分割该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财产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十、以“两会一部”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以及“两会一部”与农户间的纠纷案件。
十一、当事人申请破产但提交的申请企业破产材料不齐备,职工安置不落实的案件。
十二、因操纵投价、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但是因虚假陈述已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的,受害人提起侵权的案件除外。
十三、葬坟纠纷案件包括因争坟地争风水等引发的各种纠纷案件。
十四、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者少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案件。
十五、国有企业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的案件。
十六、涉及军产房的纠纷案件。
十七、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引起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内退、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但用人单位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或改制结束后以下岗、买断工龄等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十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房改房买卖、住房补贴给付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问题发生的纠纷。
十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发生的纠纷。
二十、涉及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已经整体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无论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还是社会保险机构。
人民法院均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退休以后不能足额领取保险金,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不足部分的养老金、医疗费等引起的争议;
(2)用人单位未纳入社会统筹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
二十一、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考核考评等产生的争议。
二十二、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技术入股、知识产权的权属以及利益分配等产生的争议。
二十三、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承包问题产生的争议。
二十四、其他不应受理的案件: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我国,案件主要分为三大类,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不同类型的案件,都有自己的受案范围。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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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犯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的确定 一、一般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55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并不包括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而只包括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的损失,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2022年民事案件受理费用缴纳有什么最新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1、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
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
1、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弱电工程,基础工程,土方工程,拆房工程,河道疏浚,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水电安装,制冷设备安装。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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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结案撤诉的对被告没有影响。原告撤诉说明诉讼行为的终结,诉讼终结后,不会涉及到其它权利、义务的变更。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也不用再进行应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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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债务、分家析产、赡养、抚育、抚养、继承、相邻关系、婚约财产、宅基地、财产权属、合伙、农业承包合同、劳务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司法确认案件范围:(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二)确认身份关系的;(三)确认收养关系的;(四)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
由于现实民事活动的多种多样,所处环境千差万别,加之一般的民事主体缺乏证据观念,一旦发生争议,往往无法充分举证证明争议的客观事实。但是如果当事人诉至法院,法院又不能以证据不足而拒绝受理。同时,受法官个人经验、思维方式等限制,不同的法官面对相同的证据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即法院裁
城镇医疗保险不属于报销范围的有哪些?事实上,很多人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发生疾病时根本不知道哪些情况是可以报销,哪些情况是不可以报销的。所以,小编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不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1、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的不能报销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在报销范围内,但超出限额以外的部分;3、门诊治疗费、伙食费、出诊费、住院费、陪客费、营养费、救护费
【要点提示】 人民法院仅受理企业改制中基于平等民事主体关系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对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行为主导的企业改制,其权利转移等事项并非企业自身所能决定的,故改制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解决,不能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政府主导下的改制,不属法院受理范围。 【案例索引】 一审:平潭县人民法院(2010)岚民
民事案件结案以撤诉方式结案对被告是没有影响的。1、原告撤诉,只是说明这一诉讼行为的终结。不涉及到其它权利、义务的变更。2、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也不用再进行应诉。3、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原告有可能另外再行起诉被告。4、如果是原告上诉以后又撤诉,那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就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
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具体规定如下所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一、不符合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的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
信用卡逾期未还属于民事案件。信用卡逾期不还会产生滞纳金,产生逾期利息,而且如果经过催告还不还的,会被银行起诉,如果银行起诉法院判决后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存在恶意透支情形,欠账不还,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税务机关对举报人举报事项所作答复未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基本案情 上诉人张某等6人因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6行初660号行政裁定,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2020年8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浦东税务局”)第三十七